新华社纽约4月26日体育专电(记者李大玖) 纽约联邦法院助理法官弗朗西斯针对桑兰诉33名被告的9项指控提出了裁决建议。依据美国法律,本着现阶段要假设桑兰所言句句为实,且一切推断必须偏向(Favor)桑兰的原则,他建议主审法官撤销部分指控,保留部分指控。长期以来被桑兰称为“恩人”的被告之一刘国生说,他们有足够的证据在法庭上讨回清白,并且保留反诉桑兰,追索赔偿的权利。
建议驳回大部分指控
去年10月5日,桑兰向纽约联邦法院递交了第四次修改版起诉书,对34名被告提出12项指控。在34名被告中,无名无姓的有30名,那仅仅是一些评论桑兰官司的网民。剩下的4个被告是美国媒体巨头时代华纳、10多年来被桑兰称为“恩人”的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和他们的律师莫虎。
19日,弗朗西斯法官建议主审法官桑德撤销桑兰针对时代华纳的一切指控(3项)。对于桑兰针对其他33名被告提出的9项指控,弗朗西斯法官建议完全撤销其中的4项,保留其中的2项。剩下的3项,他建议既不完全撤销,也不完全保留。
桑兰在起诉书中提出的9项指控为桑兰基金账目不清(Accounting of the Fund)、其他财物账目不清(Accounting of Other Property)、不当得利(Unjust Enrichment)、侵吞(Conversion)、刘国生和谢晓虹未尽信托职责(Breach of Fiduciary Duty Against the Lius)、莫虎未尽信托职责(Breach of Fiduciary DutyAgainst Mr. Mo)、诽谤(Defamation)、侵犯私权(Invasion of Privacy)、网络骚扰(Cyberharrassment)。
弗朗西斯法官建议撤销的4项指控为其他财物账目不清、刘国生和谢晓虹未尽信托职责、莫虎未尽信托职责和网络骚扰。这意味着他已经将30名评论桑兰案的网民排除在被告之外,本案的被告仅剩刘国生、谢晓虹和莫虎3人。在剩下的5项指控中,法官同意保留桑兰基金账目不清和侵犯私权这两项。对于不当得利、侵吞和诽谤这3项,法官则建议撤销其中一些小项的指控,保留另外一些小项的指控。
刘国生说,对于桑兰的指控,“我们全都不认,但是同意进入庭审。因为,事到如今,已经别无选择,只有通过法院审理,才能澄清事实,洗白自己。当然,我们无端蒙受不白之冤,精神、时间和金钱上受到重大损失,我们必须保留反诉索赔的权利。”
被告:有足够证据讨回清白
他说,在剩下的指控中,桑兰基金是核心的一项。账目不清、不当得利和侵吞这3项指控都跟基金有关。他说,基金的每一分钱都花在了桑兰的身上,每一笔收支都有账目。这些账目不仅可供桑兰查阅,也可向社会公开。
他说,桑兰基金是1998年桑兰在纽约友好运动会上摔伤瘫痪后在纽约州注册成立的,目的是帮助桑兰渡过难关。基金章程经过正式批准备案,因此完全合法。
他说:“基金的支出主要是从1998年8月起到2008年12月为止的10多年间,每月向桑兰支付500美元(后来因美元贬值而增加到600美元,10年总共支付约6万美元)的生活补助、桑兰在美国期间保险公司不负责支付的各种费用(不包括我们照顾桑兰一家三口在纽约10个月的各项费用和桑兰回国后我们为她支付的费用)、1999年1月份在纽约法拉盛为桑兰举办筹款活动的支出、桑兰回国时的3张机票和大批私人物件的装运费用等。2008年桑兰到美国做‘感恩之旅’(她自己的说法),我们认为基金已经完成任务,把剩余的14.3万美元汇交桑兰在北京的银行账户。”
刘国生说,“基金的账目是清楚的,我们不仅(将账目)保留下来了,而且欢迎各界查询,过去也曾多次公示有关账目。”
刘国生说他和谢晓虹根本就不是桑兰基金的开户人和所有人。他说:“基金有三位受托人。他们才是基金账户的开户人和所有人,根据基金章程的规定,有权决定基金的用途。此外,基金的任何支出,都需要三位受托人中的至少两人签字认可。我和莫虎律师都不是受托人,未经同意,都没有权力动用基金的一分钱。我们和三位受托人都没有向基金提取任何管理费用或酬金,基金的钱,都实实在在地用于桑兰,这是有根有据的事实。”
刘国生说:“10多年间,我们为桑兰义务承担了基金的筹款和管理责任。如今,桑兰在诉状中指控我们利用基金控制她,并且指责我们拒绝向她提供账目,甚至还曾经说我们从基金中窃取了1000万美元(被助理法官建议撤销后,桑兰取消了这一指控)。这些都完全不符合事实。”
对于其他一些琐细的指控,刘国生也一一给出了详尽的解释,并且展示了很多证据。比如桑兰诉刘家侵占了她的获赠礼物、尿布、导尿管等私人物品。刘国生则说那些都是桑兰带不走而遗弃不要的东西。刘国生手中至今握有桑兰1999年回国时的海运单据。这份单据显示,除了随身托运行李外,桑兰还有一大批个人物件带不走,不得不通过海运送回国内。海运行李一共有17大箱,总体积为8.181立方米,总重量达1750磅(约为793公斤)。
桑兰曾经是中国体操队的队员。1998年,她来纽约参加友好运动会,但在比赛开始之前做跳马热身练习时摔成瘫痪。美国体操协会赛前为参赛的外国选手购买了意外险。桑兰受伤后在美国接受治疗,医疗费最多可报销1000万美元。美籍华人刘国生和谢晓虹受中国体操协会的委托帮助桑兰。桑兰出院后在刘家养伤近10个月。2008年,在离开纽约10年之后,桑兰还特意返回刘家完成一趟所谓的“感恩之旅”。
从2011年4月开始来美国“维权”以来,桑兰先后雇佣两名律师,向联邦法院递交了5版起诉书,将50多个机构、个人、网民诉为被告,最高时索赔21亿美元。桑兰还亲赴美国警局,状告刘家父子对她性侵。此一刑事性质的指控,已被美国检方彻底驳回。理由是桑兰的指控证据不足,“经不住合理质疑”。
桑兰已损失50万美元
桑兰的案子至今没有进入庭审阶段,且大部分有可能获得大额赔款的指控已经被助理法官建议驳回,她自己却直接或间接损失了50万美元,还丧失了高达100万美元的代言机会,这还没有计算她来美国打官司所支出的各项费用。
在桑兰2月18日递交的针对她的前律师海明的起诉书中,她自称自到美国打官司以来已经丧失了来自中国宝健(China Baojian)、乔丹(Qiaodan)、新浪网、VOD One、中国体育彩票、华谊印刷(Huayi Publishing Co。)、桑兰博客、北京红色香蕉广告公司(Beijing Red Banana)等8家机构的赞助费或者代言费,损失达50万5000美元。她还宣称因名誉受到损伤,她丧失了代言香港迪斯尼公司的机会。桑兰预计这项代言的报酬将会高达100万美元。以上两项损失合计共达150万5000美元。
对于弗朗西斯法官的裁决建议,桑兰还有一次回应的机会(5月4日之前)。在那之后,本案的主审法官将做出最终的裁决。
记者于4月22日致电邮给桑兰律师,请其就弗朗西斯法官的裁决建议发表评论,但直到发稿时,没有得到答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