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操名将桑兰维权的“跨国官司”昨日有了最新进展。继桑兰抛出罗马尼亚功勋教练贝鲁就是“撤垫子”人的说法后,昨日,她又在微博(http://t.sina.com.cn)上透露有新证据出现,“尘封12载不是我能忍,是因为新证据的出现,这让我看到一线曙光,并开始努力寻求法律的支援。 ”
桑兰的经纪人黄健透露说,目前他手头已经有了不少可供选择的律师,“我们会听取律师对于这个案件的看法,包括诉讼的对象,诉讼的种类。现在我们在考虑是请单个律师,还是一个律师团队来打这场官司?美国这方面最好的律师一年的费用要达到60-70万美金! ”
目前还有一种说法,认为桑兰不可能花那么多钱支付高昂的律师费,桑兰本人最后很可能找一家能够提供法律咨询援助的相关机构。
桑兰之所以有信心把官司打下去,是因为手头有了新证据。 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美国ESPN电视台请桑兰去美国录制一档节目,对方给桑兰看了一盘记录她受伤全过程的录像带,之前桑兰曾向组委会提出索要事情发生时的录像带,但被拒绝,只要找到这盘录像带,就有可能找到突破口。
日前,国内体操界的一位资深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质疑说:“我听说桑兰打官司的事了。当年友好运动会第二天,组委会就召开了新闻发布会,确认了事件的性质,否认了比赛存在干扰及环境不安全的因素,而且比赛当时是一个电视台主办的,现在组委会早就解散了,而且这项比赛也取消了,打官司没有责任主体,又能告谁呢? ”
对目前饱受争议的“诉讼时效”问题,桑兰本人认为中国的《民法通则》和美国联邦法在“诉讼时效”上的规定区别很大,“如果新的证据出现了,这个诉讼时效应该如何算?我觉得不要用中国的法律解释美国的法律。 ”
主任记者 张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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