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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奥运门票报销 这一次制度走在了腐败前面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7月18日11:47  海峡都市报

  稀缺的北京奥运会门票一直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有关它的最新消息是:国家税务总局16日明确表示,奥运会门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7月17日《中国证券报》)

  税务总局虽没有解释“奥运门票为何不得报销”,但显然,这是举办者以最细致的制度保障“绿色奥运”,防止无孔不入的公款消费蔓延到奥运会,对可能发生的“公款看奥运”进行先在的约束。说白了,奥运门票不得报销,防的就是公款消费。

  这个防范制度值得赞赏,因为它走在了腐败前面。《东方早报》曾报道,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拥有与反腐有关的法律法规最多的国家,仅省部级以上部门就有规范性文件2000多件。可为什么难以奏效呢?很大一个原因就是这些制度多偏重于亡羊补牢:发生了什么腐败,就出台相应禁令。如此跟在腐败后面的反腐措施怎能治得住腐败?

  而这次的奥运门票,反腐者先行一步,“公款看奥运”的腐败还没发生,有关部门就充分考虑到它的可能性,并致力于以严密的制度杜绝之。

  在看奥运问题上,一些官员早现出公款埋单的端倪。如2004年雅典奥运会时,《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中就发现,有不少官员组团去“考察”奥运,观看一段比赛后,便马上飞往希腊近邻

意大利旅游———这一切,花的当然是公款。

  如果不防患于未然,家门口的奥运会很容易成为公款埋单的盛宴,损害中国形象。除了在事关国家形象的奥运事务上对公款消费预设如此严密的防范外,这种限权逻辑也应该体现在更多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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