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监督体育明星? 田亮事件给体育制度出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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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2月02日15:18 厦门晚报 |
随着近期田亮事件引发的舆论热潮,体育明星频繁从商的现象逐渐成为一个社会性的话题。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举国体制对于优秀运动员的某种约束是否还能达到原先的效果值得关注。 姚明目前是在NBA打球,也的确具有了非同一般的国际影响力,然而说到底他终究还是“国家的人”。不管他已经或者还将取得何等伟大的成就,他都不应该忘记国家对自己的 培养。但不可否认,在商业价值规律的刺激和推动之下,姚明和国家主管部门之间也曾经存在过一定程度的龃龉,比如,2003年姚明和可口可乐公司关于自己肖像权受到侵犯的那桩官司实际上就尖锐地指出了一连串此前一直被回避和掩盖的问题,即运动员究竟属于个人还是属于集体、属于国家?运动员的哪些权益应归于国家,哪些权益可以供自己自由支配使用?国家体育总局的一些规定是否合理,是否需要顺应新的形势不断完善,又如何来完善?刘翔的成功在为他带来经济利益和社会知名度的同时,也为他带来了层出不穷的麻烦。代言“白沙”导致白沙集团在刘翔的广告中钻了空子,换句话说,是偷换了概念。主管部门也应尽快地“跟上形势”,以避免再次出现类似的不愉快。 尽管经历过麻烦,但刘翔能够及时地走出漩涡,全身心投入到训练中去,这终究是难能可贵的。相比之下,田亮就走得比较远了。“不怕你(指明星运动员)犯错误,就怕你不改正错误。”田亮之所以走到今天的难堪境地,固然有主管部门管理不善的原因,但谁又能保证其他运动员不犯同样的错误?这就需要完善管理体制,出台更好的法规,处理运动员的商业行为。 京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