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钱买彩或直接偷彩票中了500万元 奖金该归谁?

2013年10月09日08:16  重庆晚报 微博

  张某偷卖了姐夫公司的65台价值30万元的电机,卖的钱竟然用于买彩票想中大奖。昨日九龙坡区检察院披露,该院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已将张某公诉到法院。

  检察官称,张某在姐夫所开公司主要从事电机销售、出入库和保管业务,曾有挪用资金的犯罪前科。2010年他进入姐夫公司,每月工资1000多元,根本不够他花。2011年,张某迷上了福利彩票的一种幸运夺宝彩票。“只要我身上没钱了,就利用销售员和送货员的身份,想些办法变卖一些电机,套现后买彩票。”张某说。

  2012年10月的一天,张某的姐夫突然去仓库盘查电机库存,发现电机少了许多。经认定,张某总共偷卖了65台价值30万元的电机。当时姐夫想到是一家人,也想给张某一个机会,所以没报案。直到当年12月27日,张某给姐夫发了条短信:“请再最后给我一天时间,明天下午如果不能交还一部分钱,就任凭你处置!”但之后姐夫就联系不上张某了,只好报案。

  彩票站偷出2.5万元刮刮奖彩票

  马某没工作,平时就想偷点东西维持生计。今年3月10日凌晨,他在九龙坡区中梁山石油局家属区门口一家体育彩票店下手了。马某交代,他当晚在彩票店偷走的全是顶呱呱刮刮奖体育彩票,都是整本的,面值有2元、5元、10元、20元、30元,大概有40本,另外还偷了1500元现金。

  彩票偷回家后,马某慢慢刮奖。中奖的彩票他拿了部分到其他彩票店兑奖。他梦想中大奖,所以兑奖后没有拿回现金,而是将奖金又用来买新的彩票。直到被抓时,他家里的奖票中还有3000多元奖金没来得及兑换。

  检察官称,经审查认定,马某盗窃的彩票总共42本,每本票面金额600元,共25200元。他们起诉时是按照票面价值起诉的,所以加上现金起诉涉案金额为26700元。

  律师解读

  偷钱买彩票   中奖谁得有争议

  不管是偷钱还是偷财物变现后买彩票,万一中了500万元大奖,这笔奖金该谁得?

  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称,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偷来的钱本属于不当得利,用不当得利买彩票中奖的奖金,不论多少都属于不确定收益的孳息。不当得利本身应当返还,不当利益在返还时还应当包括原物和原物所生的孳息。所以,偷钱或偷财物变现后买彩票中了500万元,应当归还给财物所有人。

  重庆隆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小龙则称,彩票中奖所获奖金或奖品属于射幸孳息(就是不特定的收益),属于法定孳息的一种。按照《物权法》第116条规定,当事人有约定的法定孳息,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法定孳息,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小偷偷钱财去购买彩票,都不可能有约定,所以该彩票中奖应属于小偷所有。而且现实中,小偷身上也可能有钱,不一定能够证明购买彩票的钱就是赃款。

  偷彩票中奖  小偷肯定得不到

  如果是直接偷彩票中到500万元巨奖,奖金又该谁得?

  张智勇称,彩票毕竟是偷的,小偷肯定不可能得这个钱,那么得钱的可能是彩票站或彩票发行中心收归国有。如果彩票站是代理行为,则彩票所有权没有发生转移,奖金收归国有。如果彩票站是先批发购买彩票然后零售,彩票所有权就属于彩票站,中了巨奖就应归彩票站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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