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9月5日发布2013年第55号公告称,2012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微博]2615亿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出104.7亿元。
财政部55号公告称,根据现行彩票管理制度规定,彩票公益金来源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和逾期未兑奖的奖金。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根据不同彩票品种,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4种类型:一是以双色球[微博]、超级大乐透、3D、排列三等为主的乐透数字型彩票,其中绝大部分彩票游戏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35%。2012年乐透数字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5664246万元。
二是即开型彩票,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20%,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的提取比例分别为65%和15%,2012年即开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764474万元。
三是以中福在线为主的视频型彩票,彩票公益金的提取比例为20%,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的提取比例分别为65%和15%,2012年视频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448466万元。
四是以足球彩票为主的竞猜型彩票,其中,大部分彩票游戏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18%,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的提取比例分别为69%和13%,2012年竞猜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520979万元。2012年逾期未兑奖奖金137069万元。综上,2012年共筹集彩票公益金7535234万元。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商民政、体育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2012年中央财政当年收缴入库彩票公益金3667540万元,加上2011年结转收入 1051628万元,共4719168万元。按上述分配政策,考虑结余结转因素,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12年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3861708万元。其中,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2412569万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047043万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由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向财政部提出申请,经财政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管理;分配给民政部201048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由民政部安排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受助对象直接受益的项目;分配给国家体育总局201048万元,由国家体育总局安排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等体育事业项目。彩票公益金收支相抵,结余857460万元。
(本报记者 杜悦英/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