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1月27日,福彩“双色球”第2012140期开奖,一彩民中了一注780万元的一等奖。大奖出自石浦镇金山路192号的福彩投注站。然而,直至昨天下午5时,中奖彩民仍未到宁波市福彩发行中心(江东区曙光路86号)办理兑奖手续。
按照《彩票管理条例》中“中奖者须于开奖日起的60天内进行兑奖”的规定,这注大奖的最后有效兑奖期为1月25日(本周五)24时,过了这个时间将视为弃奖,弃奖的奖金将纳入公益金。为了能让彩民在最后时刻也能兑奖,市福彩中心将在本周五安排专职人员值班,守候到24时。
另外,1月13日,福彩“双色球”2013年第6期开出两注一等奖,是同一彩民所中。彩票售出于象山石浦镇荔港路102号的一家福彩代销点,中奖彩票是一张2倍投注的20元自选票,共计中得1125万元,至今无人领奖。
宁波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彩民:仔细保管好购买的每一期彩票,如果中奖,请在短时间内办理兑奖手续,以防大奖从身边“溜”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