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篮协对大体协2月1日声明的声明

2013年02月05日16:29  cuba官网

  2013年1月5日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被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采用违规手段强行换届后,大篮协一直在呼吁大体协能够正视错误,积极沟通,重新举行公开、公正、公平的换届选举,让所有为大篮协和CUBA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的发展做出贡献的会员院校都有知情权、参会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26天之后的2月1日,大体协发表了第一份声明,继续采用混淆视听的手法,开脱责任,坚持错误结果。为了澄清事实,我们第三次恳请大体协的业务主管部门和教育部的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并出面解决此事,我们对大体协2月1日声明特做如下声明:

  第一,历史和公章为证,“大体协篮球分会”就是“大篮协”。

  大体协在声明中说,其“分支机构中没有‘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这一组织,正式称谓为‘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对此我们声明如下:

  1、这是一个病句:一个“没有”的组织何来“正式称谓”?

  2、事实是,1985年大篮协成立在先,1994年被并入大体协在后。28年前由六所高校自发成立的大篮协,是得到当时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批准并确定名称。这是即成客观事实和改革过程中的遗留问题,也是十八大之后和其他领域同样存在并有望尽快得到解决的问题。

  3、1997年在大篮协与恒华集团举行的CUBA联赛签约仪式上,当时的教育部的多位领导还有如今的大体协秘书长杨立国同志本人都曾在人民大会堂承诺,对外继续沿用“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的名称,对内则称大体协篮球分会,教育部和大体协将帮助完成大篮协的独立法人注册,以发挥这一中国教育界第一个群众体育社团的积极作用。此后大篮协对外所有的活动,也都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篮球分会”的公章,16年来,大篮协在举办CUBA联赛都是按照这样的要求依法、依规、依承诺做事情。当初信誓旦旦的承诺,不能变成今天强行换届的粗暴理由。

  4、上述事实我们都曾在CUBA官方网站多次说明和澄清。就在2月1日大体协发出“分支机构中没有大篮协”的声明同一天,居然还发文让“被换届”的大篮协第五届常委会交出大体协“篮球分会”的公章。这是一个比病句还病态的逻辑!一个在大体协眼里根本没有的组织,如何能够拥有并交出大体协的“篮球分会”公章?而大篮协被大体协授予并使用“篮球分会”的公章的事实本身,就足以证明了“大篮协”就是“大体协篮球分会”!纸上一句“没有”,实际是心中没有!大体协少数人心中根本没有历史、没有常识、没有诚信、没有群众,没有对于那些真正为高校篮球的发展呕心沥血干实事的老教育家群体和广大师生的起码尊重。

  第二,大篮协“被换届”是严重的违规和违法行为。

  大体协声明称,大篮协“恶意抵制和拖延分会改选的整体工作安排。在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按照民政部规定,召开篮球分会换届代表大会。因此,并不存在篮球分会所谓‘被换届’的问题。”对此我们声明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的所有关于社会团体的管理办法和规定中,没有一条规定允许用编造事实的手段,用公然违反自己社团组织的换届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精神的粗暴方式强行换届。

  2、大篮协本可以更早换届。推迟的原因,完全是遵照大体协2012年7月5日发文的要求:“由于2012年9月将举办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为保证换届工作质量,分会换届会议均安排在11月至12月间召开。”而且截止1月5日大篮协被强行换届之日,大体协同样需要换届的26个单项协会又有几个完成了换届工作?

  3、根据大体协自己制定的换届章程明确要求,决定换届等重大事项的全体会员代表大会,会议日期由分会(主席、秘书长)拟定,并且在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出席的情况下方可召开。而在大篮协常委会和九位主席与副主席联名致函教育部和大体协,一致要求推迟会期的前提下,大体协还是一意孤行地于1月5日在西安举行了大篮协的换届会议。而且到会的只有133人,没有达203个大篮协会员学校的三分之二,而且很多人还不是会员,并且至今大体协也不公布参会的133人到底是谁?并代表了哪些学校?更多的事实,请参见,CUBA官方网站上大篮协于1月24日和28日做出的声明。

  事实胜于雄辩,法律高于一切。为此,我们再次呼吁和恳请,按照民政部社团管理办法规定,作为大体协的业务主管部门,教育部的有关领导出面查清真相、解决问题。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已经举行过五届公平、公正和公开的换届选举,我们要求的非常简单,请严格按照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自己颁布的管理和换届规定,重新举行第六届主席挂靠单位和常委会的选举,给所有会员院校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应有权力。

  顺祝蛇年春节愉快,身体健康!

  中国大学生篮球协会

  二〇一三年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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