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亚足联比赛规程相关内容修改的通知

2013年03月05日13:20  新浪体育 微博

  关于下发亚足联比赛规程相关内容修改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

  根据亚足联通知,经亚足联竞赛委员会和执委会批准,对比赛规程中第20条“比赛中止”条款a)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并于2012年7月19日开始生效。现将该修改内容通知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比赛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如场地、天气、灯光照明等原因在正式结束前被裁判终止,则应采取以下措施:

  1. 比赛将自动推迟30分钟,以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继续进行,除非裁判认为比赛可提前继续;

  2. 若裁判认定比赛在再延长一段时间之后可以继续进行,则可再延长最多30分钟的时间。如在此之后比赛仍无法继续,裁判则必须宣布终止本次比赛;

  3. 若比赛中止,则

  (1)当比赛继续时,场上队员与替补队员应与比赛中止时一致;

  (2)队伍名单上不得添加其他替补队员;

  (3)队伍可用的换人名额与比赛中止时一致;

  (4)比赛中止前被罚下的队员不可再替换;

  (5)比赛中止前做出的处罚,在比赛继续直到结束的时间里仍然有效;

  (6)继续比赛的开球时间(一般预计为比赛后一日)和场地由竞赛委员会决定;

  (7) 需要进一步决策的任何事务应由竞赛委员会做出。”

  特此通知。

  中国足协

  2012年8月7日

 

分享到:
猜你喜欢
保存  |  打印  |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