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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申花董事长贪污受贿案一审宣判 王成明被判为死缓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2月22日04:03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文轩)12月20日上午10时30分,原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董事长王成明(也曾担任原申花俱乐部董事长)涉嫌共同贪污、受贿案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王成明因共同贪污3亿元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受贿21万元罪名成立,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两罪并罚被判死缓。 起诉书称,王成明在担任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期间,主要策划并伙同严金宝、陆天明,在上海闵行区莘庄工业区一块“南郊别墅”土地的转让中,大肆牟利,获取其中差价近3亿元。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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