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拖欠朱琪工资案再开庭 律帅表示调解不太可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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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29日10:44 东方早报 | |
昨天上午浦东法院,原国际球员朱琪状告国际拖欠工资一案再次开庭,朱琪方律师抛出一系列“秘密录音”,国际方律师也拿出一些“调查笔录”,鉴于双方均要求对“新证据”进行核实,因此此案很可能进入“持久战”。 “秘密录音”涉及朱琪母亲与国际总经理王国林的谈话,以及朱琪、律师、成耀东等人的“私下”交流。对于这些极具“杀伤力”的录音(内容不便透露),国际方律师表示 庭审告一段落后,审判长与双方进行了一些“非正式”交流,而国际方律师仍对“录音”心有余悸,表示:“法庭内不会有录音吧?”审判长哭笑不得,连声说:“不会的、不可能。”在场所有人也都相视而笑,紧张气氛稍有缓和。之后,审判长询问双方是否有接受调解,国际方律师表示:“开庭前我已特意和俱乐部沟通过,之前俱乐部也许还可能接受调解,但现在已不太可能。” 据悉,之前在双方私下沟通中,国际曾提出过再支付朱琪20万元了事,但朱琪并不接受这一数字。昨天开庭,双方仅派律师出庭,朱琪、国际总经理王国林等当事人并未到场。 案件背景 2002年1月,朱琪由四川全兴俱乐部永久转会上海中远俱乐部(国际前身),并与中远签订了一年合约,双方约定:朱琪2002年度最低保底收入为税后人民币160万元;如果首发场次不足60%,则全年收入减少40%;如果朱琪在训练、比赛中受伤,俱乐部仍需保证其全年收入。 2002年底,朱琪被国际挂牌,但最终未能成功转会。2003年,在没有签订新合同的情况下,朱琪又回到国际队,并代表国际队参加了多场比赛,后因伤逐步淡出。双方最大的分歧也正在于此,朱琪方认为此种情况已构成事实合同,同时足协也规定“如果是永久性转会,俱乐部要与球员签订两年合约”,因此,朱琪方主张2003年应按其2002年的合约执行,但国际不予认同。 2005年1月28日,国际付清了朱琪2002年度的工资奖金。此外,根据朱琪2003年参加国际队比赛的具体情况,国际又支付给朱琪366万元。目前,国际方觉得“这已很够意思”,但朱琪方坚持主张国际必须再向其支付1234万元的保底补偿。 作者:早报记者 董进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