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阎规谢随中超公司怀胎12月 从酝酿到成型几经坎坷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1:49 竞报

  从阎世铎到谢亚龙,从2004年10月到2005年10月,从“福特宝公司”到“中超公司”。两任足协主席,一年的时间,两家经营管理公司。“中超公司”,这个在阎世铎执政期间被提出,在谢亚龙掌权期间成立的公司,从酝酿到最终成型,经历了许多变化。

  关于中超公司的出现,最早要追溯到2004年的10月,那时,它的名字叫“中足联公司”。2004年10月17日,正值中国足球改革最热烈之时。当时,身为改革派带头大哥身份的
大连实德集团总裁徐明对足协提出,希望成立“中国足球职业俱乐部联盟有限公司”的想法。

  在徐明交与足协的公司提案中这样写着:由社会法人出资成立

中国足球职业俱乐部联盟公司(简称中足联公司),注册资本 亿元人民币,承担有限责任。中足联公司经中国足协许可,在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其经营范围包括,围绕足球运动的广告、招商、比赛转播权、形象代言人、征集赞助、足球产品设计开发、商业比赛、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相关投资项目等。

  2004年10月23日,八家中超俱乐部老总在北京召开会议,形成八项决议。会议上,“中足联公司”更名为“中超公司”。

  对于徐明等人的提议,时任足协主席的阎世铎表示,会认真考虑,并希望与改革派进行面对面交流。为了安抚改革派,阎世铎更是在公开场合表达了,愿意对联赛的经营方式进行改革的想法。

  一切,似乎都在朝着对改革派有利的方向前进着。但是,随着冬天的到来,足协的态度也随之产生变化。2004年12月22日,在香河进行的足协会议上,阎世铎向改革派开火,“足协是管理者,地方足协是组织者,俱乐部是参与者。必须保证中国足协对中超联赛的最终决定权。联赛的所有权、管理权是体育法和国际足联章程赋予中国足协的权力。联赛是国有资产,投资人只对自己的俱乐部享有所有权。”

  2005年2月,谢亚龙出任足协主席。登台后,一身学者气质的他表示了对成立“中超公司”的支持。在2月25日对联赛负责人的一次谈话中,他说:“中超公司必须今年成立,而不是明年,今年联赛商务开发都这样了,不能再等了。”

  在随后的几个月中,中超公司进入了漫长的筹备。除此之外,中超公司能否最终成立还要等待总局的批示。这一切终于在秋天到来之后有了结果,2005年10月,总局批文下达,同意成立“中超公司”。2005年10月25日,在香河召开的中超工作会议上,“中超公司”宣告成立。

  文/本报记者 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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