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足承认用假证明 亚泰递交两个“颠覆性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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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3月15日09:45 体坛周报 | |||||||||
点击此处查看其它图片 记者张卫北京报道 14日,中国足协召集11家中超俱乐部的负责人,在龙潭湖路的办公楼,就辽足俱乐部和长春亚泰俱乐部谁将获得2004年中超资格进行了公决,结果辽足获得9家俱乐部的支持,而亚泰仅有2票。 原以为如此悬殊的公决结果会在14日当天就能将辽足送上中超的末班车,但没想到当晚召开的足协主席会竟然无果而终。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辽足在当初中超标准申报的过
据悉,足协最早将在16日做出最后决定。根据目前的情况,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因为辽足使用了假证明而由亚泰顶替辽足的中超资格;二是保留辽足的中超资格,但要对辽足和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3月5日,在上海峰会所规定的公示期即将结束前,亚泰俱乐部向足协提供了辽足俱乐部在中超申报当中使用假公章的材料,对于辽足资格问题提出质疑(详见附录)。足协当即委托辽宁省体育局对此作出回复。 在亚泰向足协副主席阎世铎递交的质疑里,包含了“颠覆性证据”:与辽足合作的万林集团在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权证方面存在造假行为,而这些证据都是亚泰通过极其秘密的非常规手段获得的绝对机密,这些产权证明材料造成辽足在基地问题上不能达标。辽足已经在12日的回复中被迫承认,在当初中超标准申报中,由于时间等原因,使用了不该使用的材料。但强调这是万林单方面的行为,和辽足无关。 同时,辽足也搜集了对亚泰进入中超不利的证据。据悉,辽足认为,按照足协对中超球队资金问题的要求,亚泰的资金来源也存在违规问题。这个情况如果属实,亚泰也没有递补获得中超参赛席位的资格。 由于这涉及到司法问题,所以在14日的中超委员会投票前,足协特别让聘用的专职律师杭泉明参加会议。据悉,不管辽足是否进入中超,使用假公章的行为都已经触犯了相关的法律,将会在司法上进行相应的惩罚,比如以司法通报的方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不过,尽管辽足在当初提供材料上存在造假,但只是因为时间的问题来不及。而目前,辽足所有有关中超准入的各项硬件条件都已经完全齐备,这也意味着辽足完全符合中超的准入标准。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在投票时,多数中超俱乐部的老总将进入选票给了辽足。 但站在亚泰的立场上,既然辽足在规定的时间内并没有达到中超标准,那么就不应该获得中超的席位,双方的焦点也因此而激化。 在投票前一天,即13日,足协相关人员召开了一次内部会议,会议上足协就辽足一旦进入中超进行过相关讨论,其中有一种意见就是对辽足进行处罚。不过,这种处罚除了在司法方面应该进行的必要处理外,还包括足协作为行业协会所应该给予的诸如罚款等形式的处理。 “颠覆性证据” 5日,亚泰向足协递交了证明辽足不符合进入中超的两个“颠覆性证据”: 一、关于辽宁足球训练基地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并提供的,沈阳市于洪区规划土地管理局于2004年1月30日填发的“沈国用(于归土)字第34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相关公证书的问题。 该俱乐部提供的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加盖公章出具的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文件表明,沈阳市于洪区规划土地管理局已于2002年3月1日,变更为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于洪分局,原机关印章同时废止,启用新的机关印章。上述“国有土地使用证”填发日期为2004年,而发证机关却是已经废止的名称和印章。 二、关于辽宁足球训练基地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并提供的,沈阳市房产产权登记发证中心填发的“沈房权证于洪字第106566号”、“房屋所有权证”以及相关公证书的问题。 亚泰反映,其通过向沈阳市房产产权登机发证中心核实:上述“房屋所有权证”之发证专用章(2)属沈阳市沈河区专用,不可能用于于洪区。该证登记卷号“1-私-57241”中的“1”是沈阳市和平区的代码,而非于洪区,“私”特指所有权为个人而非法人。该证封面之一使用的印章以及字体与法定“房屋所有证”不符。 《体坛周报》网站3月1日全面改版,请登陆体坛网www.titansport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