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个人甲组)竞赛规程

2013年03月06日16:29  新浪体育 微博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

  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二、承办单位

  江苏棋院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政府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3年4月15日至4月28日,江苏省兴化市

  四、参赛资格

  (一)2012年甲组赛男女参赛资格棋手:

  男子组:、丁立人、余泱漪、倪华、王玥、赵骏 、卜祥志、李师龙、侯逸凡

  女子组:黄茜、章晓雯 、居文君、郭琦、王瑜、 谭中怡 、王珏、丁亦昕

  (二)2013年乙组赛男女前3名棋手:

  男子组:马群、周健超 、修得顺

  女子组:雷挺婕、翟墨、李雪怡

  (三)中国国际象棋协会推荐一名男棋手和一名女棋手分别参加男子甲组和女子甲组的比赛。

  男子组:韦奕

  女子组:谷笑冰

  (四)已入选的甲组参赛棋手因故不能参赛,替补棋手将按比赛前两个月国际棋联公布的等级分排序确定。

  男子组:李超、周唯奇

  女子组:沈阳、任肖依

  五、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循环赛制,共赛11轮;

  (二)比赛用时为每方90分钟,每步棋加30秒。

  (三)比赛采用2007年出版的《国际象棋竞赛裁判手册》。

  六、名次录取及奖励:

  (一)男、女分别计算成绩;

  (二)男、女各取前8名,由国家体育总局颁发奖牌或奖状;

  (三)参赛棋手均有奖金;

  (四)男、女组9-12名降级;

  (五)比赛计算国际等级分;

  (六)参赛棋手根据成绩,按照中国国际象棋队有关选拔办法入选中国队参加相关重大国际赛事。

  七、裁判和仲裁

  (一)裁判长和编排长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依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规定根据需要按精干原则选派。

  (二)仲裁

  1、仲裁委员会由5人组成,其中主办单位1人,承办单位1人,领队、教练和运动员各1人。

  2、仲裁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八、报名

  (一)2013年3月20日前,各参赛单位须将参加比赛运动员名单一式二份分别报给:

  主办单位:(北京东城区天坛东路80号中国棋院国际象棋部,邮编100061)电话:010-87559155

  承办单位:(江苏省兴化市英武路118号兴化市体育局,邮编225700)电话:0523-83232469

  (二)报名表须加盖省级体育主管部门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三)报名后因故不能参赛者,须在赛前10天书面报请主办单位。报名后无故未参赛者,取消下一年度参赛资格。

  九、器材:棋子、棋盘、棋钟应符合国际棋联器材标准,事先由裁判长确认。

  十、经费

  (一)参赛棋手旅费自理,食宿费按大会要求执行。

  (二)大会负责竞赛、裁判、宣传、接待等费用。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2013年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个人甲组)报名表

  单位:

  姓名 性别 民族 等级分 称号 备注
领队            
教练            
棋手            
棋手            
棋手            
棋手            
棋手            
棋手            
棋手            

  报名单位盖章:                       填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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