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海南省国际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暨第二届全国智力运动会选拔赛
一 、主办单位: 海南省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厅
二 、承办单位: 海南省国际象棋协会
三 、协办单位: 海南童星国际象棋俱乐部
海南童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四、比赛日期:2010年12月11日—12日、18日在海口十一小学举行
五、参赛资格:各市县行业体协、各俱乐部、棋院和学校及国际象棋爱好者
不分年龄、性别均可参赛。
六、竞赛项目:首届海南省国际象棋锦标赛
七、竞赛分组:男子组、女子组(共设2个组别)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最新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2)采用瑞士制电脑编排,共赛9轮。
(3)每局用时:每台号均用538B电脑棋钟计时,每方60分钟,超时判负。
九、裁判员和仲裁委员会:
(1)裁判长:刘月清(国家级),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2)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十、录取名次和奖励:
(1)名次(不并列):各组前三名颁发奖杯、奖牌、荣誉证书、奖品。
(2)各组第4名---12名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奖品。
(3)所有参赛人员均可获得海南童星国际象棋俱乐部提供的一份纪念品。
(4)人数不足30人的组别酌情录取,由大赛组委会决定。
十一、报名和报到日期和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2月8日,逾期报名加收50元。
组委会指定网站:www.0898chess.com(海南省国际象棋协会官方网站)
2、报名地点:海口市龙华路34号贵州大厦四层海南童星国际象棋俱乐部
3、报到时间和地点:报名结束后将另行通知或网上查询。
十二、联系电话:65359850 18907529398 传真:66218655
联系人:冷老师(13876832305) 王老师(13876071722) 周老师(15109883545)
十三、各组前三名棋手可申办国家一级运动员,第四名至十二名棋手可申办国家
二级运动员;获得十三名以下的棋手可依照中国国际象棋协会《中国国际
象棋业余等级条例》申请相应的等级称号(见附表)。
(备注:一级运动员可转换中国棋协大师称号;二级运动员可转换中国棋协候补大师称号)
十四、比赛费用:
1、报名费每人80元,报名不参赛者报名费不退。
2、各参赛棋手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每人10元)。
3、获得首届海南省国际象棋棋王棋后赛的各组冠军免报名费参赛。
4、赛会负责竞赛、裁判、宣传、接待、奖励等费用。
十五、其他事宜:
1、报名时须带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交大会审验备档。弄虚作假者取消比赛成绩和所获名次。
2、所有参赛棋手比赛期间的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十六、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首届海南省国际象棋锦标赛组委会
二0一0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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