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 首页 | 滚动 | 图片 | 球迷俱乐部 | 体育沙龙 | 国内足坛 | 评论 | 国际足坛 | 综合 | 足协 | 排协 | 篮球 |
  新浪首页 > 竞技风暴 > 国内足坛-其他 > 体育参考 > 新闻报道
 


相关报道

自古华山一条路 红岩保级无退路(11.26)

红岩遇到救命稻草 红塔又遭谣言困扰(11.25)

离降级近在咫尺 红岩球迷“翻毛腔”(11.25)

红岩球员状告媒体名誉侵权案开庭(11.25)

这两场球是不是假球?(11.22)


近期焦点

NBA:11月26日战报(北京时间)(11.26)

多图:[联盟杯]尤文图斯3-1奥林匹亚科斯(11.26)

桑特拉奇、科萨浮出水面 福格茨基本无望(11.26)

周五凌晨欧洲联盟杯战况(11.26)

政协委员抨击职业足球畸形发展(11.25)



“红岩假球案”的前前后后

http://sports.sina.com.cn 1999年11月27日 12:00 体育参考

  体育参考刊登《重庆红岩有人打假球?》报道的经过

  7月15日晚8点左右,体育参考编辑正在为出版第二天的报纸忙碌,重庆与体育参考相熟的记者给体育参考编 辑部打电话说:“红岩俱乐部上午召开赛前动员会,俱乐部董事长孙振宇出人意料地说队中有球员涉嫌打假球。”体育参考编 辑向重庆记者询问,孙振宇有没有在会上点名,该记者说没有。但该记者又说:“会后我们四个记者在俱乐部的挽留下决定留 下吃午饭。由于吃饭地点在红岩队驻地旁一处酒楼,而红岩俱乐部开来的车只能分批接送,我们四个记者又和孙振宇一起聊天 ,当时一位记者问孙刚才在会上所提的队员是不是宫民,孙振宇肯定地回答:‘就是宫民’。孙振宇还补充说:‘几名和宫民 同为广西籍的后场球员也不能再用了’。该记者又说等体育参考下一期发稿时将稿子传过来。7月18日晚上,重庆记者将稿 件传给体育参考。体育参考编辑立即与当时在场的其他记者联系,其他记者都证实孙振宇的确点了宫民及另外三名广西籍球员 的名字。经过体育参考值班总编的再次核实后予以签发。同时,体育参考对重庆记者的稿件进行客观的处理,在文章的标题上 加上了一个“?”,文章的内容基本上是引用孙振宇所说过的话,不表明文章作者以及体育参考的倾向性。

  体育参考在刊发《重庆红岩有人打假球?》这篇文章时,陆俊诉《羊城体育》名誉侵权案还未了结,媒体对假球 、黑哨等中国足坛腐败现象的监督走入困境。而体育参考认为,作为新华社的社办报刊,应该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和真实性原 则,对中国足坛的腐败现象的舆论监督是我们的职责所在,而且体育参考对来稿有一套严格的审核程序。作为新闻媒体,它应 对新闻来源的真实性负责,而《重庆红岩有人打假球?》一文的新闻来源是重庆红岩俱乐部董事长孙振宇所说的话,体育参考 刊登这篇文章的根据就是核实孙振宇有没有说过宫民等人涉嫌打假球。

  《重庆红岩有人打假球?》一文刊出后,红岩俱乐部反应强烈,并发表声明称:“俱乐部没有任何一个领导或工 作人员之前说过‘有球员打假球’的话,至今也没有收到有关球员打假球的证据,因此,外界不应将球员不上场与假球嫌疑联 系起来……。”之后,红岩俱乐部给体育参考发来传真,要求体育参考提供作者的名字。正当体育参考对此次事件进行调查核 实之时,宫民等四人以体育参考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南宁市永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永新区人民法院迅速受理此案,并向体 育参考递交9月13日开庭的传票。由于体育参考提出管辖权异议,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经审驳回体育参考的管辖权异议后 决定于11月24日开庭。

  关于庭审的焦点

  原、被告双方争论的焦点主要是四个方面:第一,文章是否失实?孙振宇有没有点出四位原告的名字?第二,文 章是否构成侵权?损害程度多大?第三,是否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第四,应赔多少?有何法律依据?

  关于孙振宇有没有说过这样的话的问题,原告代理律师提供的证据仅仅是红岩俱乐部的:“俱乐部董事长并没有 说过红岩队有人打假球”的声明。法庭宣读了由该院工作人员去红岩俱乐部的取证,证人包括孙振宇、俱乐部代总经理赵书田 、副总经理董文龙。三人都称孙振宇没有说过有人打假球。体育参考代理人出示的是两位在场记者的证据,证实孙振宇说过, 体育参考代理人重申,原告以及法院的取证对象都是红岩俱乐部的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而且赵书田、董文龙在孙振宇点出 四位广西籍球员名字时都不在场,根据法律规定,俱乐部及其工作人员的证词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为体育参考提供证据的两位 记者当时在场,他们的提供的证据是直接证据,直接证据就是能直接证明法律事实的证据。即使为体育参考提供证据的两位记 者中的一位是文章的作者,另一位记者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他提供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体育参考刊发的文章没有失 实。

  关于文章是否侵权的问题,原告所引用的证据仅仅是一些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并要求体育参考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体育参考代理人指出,文章没有侵权,文章的标题是有问号的,整篇文章没有任何倾向性,作者也是持怀疑态度的。如果孙 振宇说过宫民等人打假球,那么,原告应该起诉孙振宇,如果孙振宇没说过上述的话,原告应该起诉作者方武,体育参考只承 担审核不严的责任。而体育参考已经尽到了审核责任,所以,体育参考没有侵害原告的名誉权。而原告及其代理人显然没有弄 清新闻名誉侵权的责任的分担问题。根据法律规定,侵权的民事责任是由过错的大小来承担其相应的责任。退一步讲,即使体 育参考构成名誉侵权,也必须分清侵权责任的承担问题,即作者的责任与体育参考的责任是不能等同的,而原告并没有起诉作 者,等于在本案中原告放弃了作者应该承担的责任,所以,即使体育参考侵权成立,体育参考也只承担相应的部分责任。在庭 审过程,体育参考的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孙振宇说过宫民等人有打假球的嫌疑。因此,原告起诉体育参考是告错了对象。

  “关于应赔多少,依据何在”的问题,体育参考代理人指出既然体育参考不存在侵权,当然也不存在赔多少的问 题。原告所列的经济损失部分,是事发后为争取160万的权利而作的支出,并不能作为其直接经济损失,有些开支与本案无 关。至于四位原告开出的160万巨额精神损失金,原告代理人在庭审中不能提出其法律根据。而体育参考代理人指出,本案 发生后,原告球照踢,奖金照拿,至于原告提出由于文章侵害其名誉权 ,等于为原告开出了一张“终生禁赛单”是与事实不 符的。原告宫民此前曾为媒体介绍其80万的计算方法,他今年26岁,按保守估计,还可踢二三年球,若按中国足协月收入 1万元计,一年工资12万元,加上奖金年收入20多万,三年60多万,此外还加上无法计算的精神损失。将来还要工作, 找女朋友,但现在文章一出,他成了一个背信弃义的人,将来若找不到工作,找不到女朋友的责任也要体育参考承担,这是很 荒唐的。

  舆论监督的困境

  新闻媒体对中国足坛假球、黑哨等腐败现象的舆论监督走入困境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次在南宁庭审过程中,当 地的新闻界的同行对此也忧心忡忡。正常的新闻监督经常受到损害和干扰,新闻媒体的正当权利得不到保障,这不仅是新闻媒 体的悲哀,也是中国足球的悲哀。具体到本案,红岩俱乐部董事长孙振宇是始作俑者,明明有几个记者在场,他仍然可以出尔 反尔,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而记者只是一个记录者,他对提供新闻者的新闻真实性没有调查权,难道每次采访时,记 者记录的内容,都要提供新闻的人签名才能报道,或者每次都要带上摄像机或录音机留下证据吗?

  对于文章的作者来说,如果孙振宇没有说出宫民等人的名字,是不会制造假新闻的。其一,作者没有制造假新闻 的目的和动机,在编辑部向其他在场记者核实时,他进行积极的配合,说明他心中没鬼,因为孙振宇的确说过,他可以理直气 壮地写;其二,写文章时,“陆俊案”还没有完,他完全知道进行不实报道的法律后果。

  本案庭审已告一段落,不论此案的结果如何,体育参考将一如既往地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和真实性原则,为广大 读者提供高质量的新闻报道。体育参考编辑部









 
  新浪首页 > 竞技风暴 > 国内足坛-其他 > 体育参考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