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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队“非法”接触裁判 相关人员遭停赛五场处罚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1月07日04:43  京华时报[ 微博 ]

  本报讯 (记者潘天舒)昨天,中国篮协竞赛部管理部长白喜林证实,广东宏远俱乐部有工作人员因与裁判员发生非工作接触,遭到内部处罚。

  据悉,篮协处罚大致内容为:“近日,通过检查发现,广东宏远俱乐部工作人员到裁判员住地与裁判员发生非工作接触,根据《中国男子篮球职业俱乐部纪律处罚规定》第3章第39条规定,给予该俱乐部相关工作人员处以通报批评、停赛5场,核减宏远联赛经费3万元的处罚。”

  联赛处罚规定里的第3章第39条大致内容为:“教练组成员或俱乐部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打电话、发短信、授意他人等)与裁判员、技术代表等工作人员发生非工作性接触,或参与组织宴请、送礼、消费甚至贿赂活动,意图谋求不当利益,对有此行为者,处以通报批评、停赛5-10场,核减当事人所在俱乐部联赛经费3-5万元,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随后,记者致电篮协竞赛部管理部长白喜林。对次,白喜林给予证实:“确有此事,相关人员违反了规定,因此我们给予处罚,但这并不代表有俱乐部或裁判进行了交易。他们发生了非工作性接触,我们只是根据规定处理。”至于此事发生在哪轮比赛以及具体细节如何,白喜林表示不便透露。

  不过,从这份处罚内容看,俱乐部和裁判之间并未进行什么交易,3万元罚款、禁赛场次都是规定里的最低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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