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巴西男篮斗殴事件发生后第三天,中国篮协对中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可惜处罚不明、不规范,结果并不像其所承诺的那样“严肃”。
“停训”处罚的期限不明。在对主教练邓华德、领队张雄和3位参与打架的主要责任人的处罚中,都包括停训一条,却都没有明确期限。对此,篮协负责人先说“应该是停训到他们确实彻底地认识了自己的错误时为止”,后又说“他们的认识已经很深刻,有的还动了感情”。解释前后矛盾,越发让人一头雾水。
处罚轻重错位,甚至滥罚无辜。张雄是事发现场中制止、劝阻斗殴最积极的中方人士(当然,作为领队他也应该这样做),这连篮协领导人信兰成也公开承认,只是他很不幸,努力白费,效率成零,该发生的还是发生了。对此,他该承担的最多是平时思想工作不到家、教育不得力等间接责任,但事实是,对他的处罚仅次于主教练邓华德,而与参与打架的3名主要队员一样,都是被停训、严重警告、通报批评、队内记大过一次和罚款3万元。如果说间接责任人也要受罚,那篮协的有关领导岂不也该罚?
还有,当值技术代表和3名裁判也一起被处罚(严重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执裁全国比赛2-5场),原因是他们“执法不严”。劝阻不力要罚,而且是重罚;执法不严也要罚,也要为打架“埋单”,不知道这样的处罚根据哪条哪款。这分明是轻重错位、滥罚无辜,表面上一个不漏,客观上起到的作用恰恰是“袒护”、“包庇”,是为自己球队的球场暴力开脱,为肇事者寻找替罪羊!
无可否认,“10·12”事件是一次极为罕见的体坛丑闻。其一,堂堂中国队主教练情绪竟如此失控,当场责骂裁判、冲击技术台,为中国篮球绝无仅有。其二,超过球队半数的9名队员参与斗殴,而且上演的追打场面之长,绝对是中国篮球打架史上的“经典战役”。其三,名为友谊比赛,却只进行了1分6秒就因客队退场拒赛而夭折,这也创造了中国篮球国际赛事新纪录。难怪国家体育总局篮管中心主任信兰成也痛心疾首地承认:“这是一次灾难性事件。”
遗憾的是,对这一“灾难性事件”中真正的主要责任人,最终给予的“严肃处理”仅仅是“停训”而已,连一场禁赛都没有,在哪个国家的体育赛场能讨到这样的大便宜?这样的处罚既不太严肃,也不够规矩。
为什么有这样的处罚?说穿了,还是害怕中国男篮的亚运会金牌受影响。在某些人眼里,金牌高于一切,似乎国家荣誉只有用金牌才能衡量,所以为保金牌,宁可网开一面,该用重典而不用。这还配谈什么“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违反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的行为”! ·梁希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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