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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中国篮协发表《关于广东凤铝俱乐部准入问题的5点声明》。
-9月28日,新华社发表:“CBA联赛负责人就近期球迷关心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10月6日,凤铝俱乐部向国家体育总局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总局依法行使监督权力,撤销中国篮协关于2008-2009赛季CBA联赛俱乐部的准入决定,确认广东凤铝篮球俱乐部具有2008-2009赛季CBA联赛的参赛资格。凤铝俱乐部在申请中质疑《CBA联赛委员会章程》的合法性。
-10月7日,CBA联赛委员会在北京召开,全体委员对“凤铝事件”进行了讨论, 25名委员再次无记名投票表决:天津荣钢25票、青岛双星24票、广东凤铝0票。会后16家俱乐部发表《联合声明》。
-10月10日,针对CBA 16家俱乐部的《联合声明》,凤铝俱乐部表示:16家俱乐部声明的内容,与凤铝俱乐部的主张并无矛盾,凤铝俱乐部质疑的不是CBA联赛的合法性。
-10月21日,国家体育总局对凤铝俱乐部的申请给出正式回复。
-10月22日,由于对国家体育总局的回复不满,凤铝俱乐部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对中国篮协的诉讼状。凤铝俱乐部律师团团长李江声称:这场官司凤铝的胜算100%。
-10月23日,凤铝俱乐部律师团团长李江说:篮协还不如帮会,帮会老大也会给下属解释机会,可是篮协根本没给我们任何机会,投个所谓的票就把我们枪毙了。我们多次尝试和篮协对话,但是都没有机会,这让我们双方连调解的机会都没有。
-10月24日,凤铝表示:尊重联赛规则即联赛的合法性,凤铝俱乐部起诉的目的就是希望获得联赛资格,并未质疑联赛及规则的合法性。
-10月2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凤铝俱乐部的行政诉讼,不符合起诉条件,不予受理。
-11月2日,凤铝俱乐部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退出中国篮协组织”,并发表“退出声明”。
-11月2日,中国篮协发表《关于凤铝俱乐部“退出声明”的声明》。
-11月3日,中国篮协召开新闻发布会,详细说明有关情况,澄清“凤铝事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