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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9赛季中国男篮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实施方案(8)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4月30日10:29 新浪体育
第三十条 比赛场馆必须符合联赛统一规定以及电视转播要求。包括并不限于以下条件: (1)体育馆内无任何非联赛广告成分; (2)体育馆基本设施: 比赛场地:符合篮球规则要求,场地地板符合标准,洁净无任何印(污)渍,除篮球规则所规定的界线外,不得出现其他界线或印迹; 灯光照明:比赛场地内任意检测点灯光一米照度必须达到1500勒克司以上; 比赛时的室内温度:体育馆室内温度比赛时应力争达到15摄氏度以上。 大屏幕、篮球架、计时记分系统:必须符合联赛统一技术要求和规定,篮架、计时记分系统必须使用联赛指定产品;篮架上位于篮板后方的拍摄位置由联赛指定单位使用,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安装拍摄设备(电视转播设备除外)。 (3)俱乐部必须出具由当地电视台开具的“主场体育馆符合联赛电视转播工作标准”的证明,包括比赛计时、24秒计时、比分显示和技术统计等器材设施必须按照联赛技术要求安装相应接口与电视直播车相连,以及赛场预留机位、转播车车位等。实地评估时将由联赛主播电视台人员进行检查。 (4)体育馆内要做好禁烟工作。在电视转播时,如观众席上出现观众抽烟而影响画面转播效果,经主播台确认则每场比赛罚款30万元;如在体育馆通道出现观众抽烟并且形成倒灌烟的情况而影响电视转播效果,经主播台确认则每场比赛罚款5万元。 (5)场馆中必须设置相应的功能房。其中,主、客队休息室必须在30平方米以上,裁判员休息室必须在15平方米以上。运动员、裁判员必须有专用卫生间,不得与观众混用;必须在体育馆设置媒体专用工作室(不能与新闻发布厅共用),要求15平方米以上,布置桌椅10套以上、宽带接口5个以上,媒体工作室必须在比赛开始前1个半小时开放。不合规定罚款30万元,否则不予准入。 (6)固定文字记者席不少于20个,设置在场馆内视线良好的位置,要有工作台并配备足够电源、10个以上宽带接口。 (7)其他设施标准和检查内容见《联赛手册》的相关规定。 评估细则:备选俱乐部在申报时应提交: ① 承诺书,承诺按照以上要求进行体育馆运营; ② 20个固定文字记者席(包括配备电源、宽带等设备)的位置(平面图示)及图片,位置要求视线无遮挡,禁止将文字记者席设在篮架后方。联赛开始后不得随意更改位置及配备。 注: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必须对场馆相关设施进行改造,申报时可将改造方案及设计图报上。2008年10月中旬必须完成改造施工。如在赛前检查中不合格或联赛开始后擅自更改位置或配置,罚款30万元人民币并责令改正。责令不改的,取消下赛季参赛资格。 第三十一条 俱乐部可以申请设置一个常规赛分赛场或季后赛赛场,但场馆条件必须保证符合以上要求,俱乐部要协议拥有分赛场的主场经营权。设置分赛场的所有费用由俱乐部负担。分赛场的比赛场次,常规赛不允许超过三分之一,季后赛必须为全部季后赛场次。设置分赛场和季后赛赛场必须在联赛开始前两个月提出申请并报附双方合作协议以及检查分赛场时所应准备的所有材料,分赛场经检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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