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俊作为金哨落马,直接改变了中国足球数十年来的裁判员选派制度。
2010年3月20日,陆俊入狱的第17天,在诸多媒体摄像机的监督下,中国足协别出心裁地公开对当年执法中超联赛的33名主裁判和35名助理裁判进行“抽签选派”。
与之前裁判委员会指派裁判具体执法某场比赛不同,抽签选派则是将裁判员的执法命运完全交给了抓阄的纸条。在各俱乐部代表的一片喧哗声中,“金哨”孙葆洁前三轮都无缘执法,而很多人们从未听说过的年轻裁判则成为了联赛焦点战的“主角”。
中国足协的种种努力并没有换来期待中的效果,在抽签选派制度之下,不断有初出茅庐的年轻裁判执法重大比赛犯错,而业务功底、经验俱佳的国际裁判却只能“坐板凳”。
在试行了两年抽签选派裁判后,从2012年联赛下半段开始,中国足协就悄然将裁判员的选派恢复成“抽签与指派”相结合的办法。然而这样的方案,又使得通过抽签确定执法中超的裁判员因被临时替换心存不满。经过一圈不成功的实验,中国足协在本赛季开始前恢复了原有的裁判员选派制度,废除了实行四年的抽签制度。
所以,足协裁判选派制度的不科学不健全,要远比个别黑哨主管的偏袒更加可怕。不知道出狱后的陆俊是否依然会关注中超联赛,但只有中国足球裁判水平真正提高,联赛的执法和判罚环境和制度真正得到改善,陆俊四年半的狱中生活才会显得更加有价值和意义。
扬子晚报记者 张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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