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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申办)办法:
凡申请承担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挂靠学校,须填写《承担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挂靠(会址及主席、秘书长)学校申报表》(附件二),并于2008年11月15日前,分别寄至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及所属单项分会。
2、申请(申办)学校的条件:
凡申请(申办)承担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挂靠(会址及主席、秘书长)的学校
(1)根据民政部令第23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文件中第四条、第五条(附件一)的规定申请办理。
(2)应具备承担本分会工作所需办公人员、办公地点、办公条件、办公经费等基本条件。
(3)认真执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印发《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管理方法》的文件。
(4)必须有学校所在地的教育厅(教委)的同意函。
(5)严格按照《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分会的各项工作。
(三)主席学校认真做好关于换届的筹备工作:
各分会应按照《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关于换届的筹备工作,由现任主席(秘书长)根据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的有关规定,拟定“关于本分会换届工作的方案及工作计划报告”,认真填写《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主要负责人名单》(附件三)、《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分会(分支机构)会员学校名单》(附件四)。按照分会《章程》,认真回顾、总结本分会当届几年来的工作和拟订对今后工作的设想意见;做好财务帐目的清理工作和财务审计工作(并将审计报告附后);于2008年12月31日前一并上报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
(四)筹备并召开本分会主席团(扩大)会议:
1、收集、汇总本分会会员学校拟申请承担本分会挂靠学校情况。
2、拟文《分会当届的工作报告》、《关于修改分会章程的说明报告等文件。
3、召开本分会主席团(扩大)会议:
(1)会议日期、地点:由分会(主席、秘书长)拟定,并须请示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经统一协调后确定。
(2)参加人员:本分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申请承担本分会挂靠学校代表,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有关人员。
(3)会议议程:
①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申请承担本分会挂靠学校进行评议,讨论、研究,确定3-5所“候选学校”。
②讨论并通过《分会当届的工作报告》、《关于修改分会章程的说明报告》、《分会章程(修改讨论稿)》等文件。
③研究并确定召开《分会代表大会暨换届会议》等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