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关于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2008年部分单项分会到期换届工作的通知
中体协[2008]第007号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分会:
为了规范和加强对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分会的管理,充分发挥各单项分会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3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2001年7月30日发布)的通知,以及《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章程》、《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管理办法》及各单项分会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对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所设分支机构(分会)进行换届工作。
根据上述的有关规定,2007年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分会,将有足球运动等单项分会要进行换届工作。
为做好2008年及今后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届满到期的部分单项分会的换届工作,请各单项分会在进行换届工作过程中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各单项分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23号《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 (2001年7月30日发布)的通知,以及《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章程》、《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管理方法》及各单项分会的《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召开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做好换届的筹备工作。
由现任主席所在学校校提出“关于本分会换届工作的方案报告”,认真总结本届分会几年来的工作和拟订对今后工作的设想意见;将现任的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专业委员会人员及会员学校的情况进行填报(附件三);进行财务帐目的清理工作和财务审计工作(并将审计报告附后),一并上报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待审查。
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对于名称、住所或业务范围不符合规定的;内部管理混乱的;不服从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管理而以独立单项分会名义活动的;开设独立账户又有财务问题的单项分会,有权提出保留、变更或注销单项分会的意见。拟保留、变更的单项分会,填写《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表》,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拟注销的单项分会,由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
二、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将在2008年12月底前完成单项分会的换届工作,换届工作的基本程序及有关事宜如下,请各单项分会遵照执行。
(一)各分会将本通知转发至你分会所有会员学校:
各分会接到本通知后,请你们尽快将本通知正文及附表《承担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挂靠(会址及主席、秘书长)学校申报表》一并转发至你分会所有会员学校。
(二)会员学校申请(报)承担分会挂靠学校:
各分会会员学校收到本通知后,属于上述足球运动等十二个分会的会员学校,根据本校的情况,都有申请(申办)承担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单项分会挂靠学校(即分会所在学校,并担任分会主席、秘书长职务学校)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