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辽足进球,沈阳一球迷在铁西体育场将点燃的焰火扔到看台下,而他本人则为此付出了代价——被沈阳警方行政拘留5天,并限制其一年内不得进入体育场看比赛。昨天,记者在采访该球迷团体负责人时了解到,这位球迷在被拘留后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并担心因此一年看不到辽足的比赛了。
场上燃放焰火 赛后被拘5天
9月12日,中甲联赛辽宁宏运队对广东日之泉队的比赛进行到第11分钟,辽宁队安德森的进球帮助辽足1比0领先,此时东侧看台某球迷协会方阵中,一名球迷点燃焰火进行庆祝,并将焰火扔到看台下,广告条幅被焰火点着。
昨天,沈阳警方向媒体通报了此事的处理结果。当天比赛结束后,治安支队将违法燃放焰火的球迷崔某及该球迷协会负责人带至治安支队进行了训诫。并责成铁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对崔某处行政拘留五日,同时依法责令其12个月内不得进入体育场馆观看同类比赛。
之所以给予如此严厉的处罚,事出有因。早在上周四,沈阳市治安支队召集辽沈地区12家球迷团体开会,会上明确要求球迷在现场看球时禁止燃放烟花。而这位崔姓球迷所在的球迷团体代表也参加了此次会议。
被拘球迷最担心看不着球
据记者了解,该被拘球迷姓崔,今年26岁,此前刚刚离职,最近一段时间正和朋友们计划开一家小饭店。
昨天晚上,该球迷所在的球迷团体的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事前我们确实参加了会议,但是当时并没有意识到放焰火的危害性,这个都怨我。其实当晚是我被警察带走了,小崔是后来进去承认放焰火的。”这位负责人这样告诉记者说。“我昨天去看他了,他有点上火。不过最让他担心的,是一年不让他到现场看球。”这位负责人说。
本报记者 崔平 高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