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中午,中国排球协会发布公告,宣布与中国排球联赛商务合作伙伴体育之窗解除合作。这一行为标志着中国排球联赛向职业化、市场化不断迈进过程中的一个阶段的结束。但与排球之窗的“解约”并不代表中国排球联赛深化改革工作的停顿或结束,可以预见,中国排球联赛将从与体育之窗的4个赛季的合作中积累经验,为未来进一步深化联赛改革和迈向市场化积蓄力量。
中国排协在当天发布的公告中表示:我协会于2016年与体育之窗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之窗有限公司)、体育之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体育之窗股份公司)签订《中国排球联赛商务运营推广合作协议》,于2017年与前述公司及排球之窗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球之窗)签订《补充协议》。根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我协会授权排球之窗独家负责中国排球联赛的商务运营推广。排球之窗自2017-2018赛季至今欠付合同款项,体育之窗有限公司、体育之窗股份公司亦未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已构成严重违约。鉴于此,我协会已通知排球之窗、体育之窗有限公司、体育之窗股份公司,上述《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于2020年4月14日解除。自《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解除之日起,排球之窗、体育之窗有限公司、体育之窗股份公司不再享有协议中约定的任何商业权益和其他合同权利。
起初选择体育之窗作为联赛商务合作伙伴是中国排协积极推进联赛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双方合作之初,中国排协曾期望能够与体育之窗共同运营好联赛,包装推广联赛,打造联赛品牌,逐步提高联赛质量,为联赛职业化改革和发展打好基础,并进一步提升联赛的市场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在双方合作的4个赛季中,中国排球联赛在运营推广方面进行了诸多有益的尝试,诸如联赛IP“升级”为“超级联赛”、进行网络视频直播、恢复举办全明星赛、改革赛制和球员转会政策以更适应市场化推广等。这些举措与以往相比,的确让联赛的观赏性和关注度得到一定提升,但不可否认的是,4个赛季以来,诸如联赛冠名权和电视转播权销售等决定联赛能否健康发展的重要市场化活动的运营却不尽人意。而这一系列的问题也与中国排协公告中的“拖欠合同款项”等问题形成了“恶性循环”,反映出作为联赛商务合作伙伴的体育之窗在运营排球联赛过程中并未真正找到桎梏中国排球联赛市场化发展的问题根源,也并未给予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
与联赛商务合作伙伴解约对于中国排球联赛的发展无疑会带来“阵痛”,但这一举动也是中国排协为了联赛能够实现更好发展的一次“壮士断腕”。深化排球联赛改革是中国排协近年来工作的重要方面,联赛市场化、职业化也是大势所趋,不可能走回头路。相信接下来中国排协会继续寻找新的联赛商务合作伙伴,继续推动联赛的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
(中国体育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