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来源:郭剑/中国青年报
12月12日晚,浙江省足协发布紧急公告,宣布对12月10日一场青少年足球赛(14岁以下组)当中出现的恶劣事件进行处罚——林某某(杭州队)在争抢时没有收脚,直接踢倒金某某(宁波队),该动作属于暴力行为。此事件情节恶劣,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规定,对领队和主教练通报批评,对小球员林某某停赛1年,取消今年足球运动员等级评定资格。
和第一时间“抬脚过高”的模糊认定相比,浙江省足协迅速将其升级为“暴力行为”,总算是让球迷看到“省足协认错改错”的诚恳态度——这场比赛临近尾声,杭州队是落后一方,终场前林某某抬脚不为抢球,直接踢向对手腹部,随后径直走开,实属典型“恶意犯规”,归为“暴力行为”理所当然。
对于1名14岁的小球员而言,“禁赛1年、取消今年评级”的处罚可谓严厉,但也只有这样的严厉处罚,才能教会孩子们“尊重比赛、尊重对手”。
“他很快就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直在哭,所幸对方小队员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我们向对方教练、家长和孩子进行了诚恳的道歉,也取得了对方的谅解。”杭州U14队主教练任彦冰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说,“我们会认真吸取教训,公开检讨和反思,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得益于省内较好的社会足球氛围,浙江省业余足球赛事,包括青少年足球赛事数量众多。浙江绿城深耕多年的青训体系,在全国范围内也居于前列。浙江省去年还专门整合青训机构联盟、筛选全省优秀青训机构进行答辩,以提高青少年球员数量和质量。
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杭州队14岁小球员的球场暴力动作令人格外惋惜,尤其职业女足运动员出身的任彦冰教练带队多年执教有方。熟悉这支球队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相比省内大多数小球员球风偏软的“通病”,“任大姐带队很严,球队作风一直比较硬朗,这次影响这么恶劣,确实应该在赛风赛纪方面再多给孩子们上上课”。
由浙江省体育局和浙江省教育厅联合主办的青少年足球冠军赛是浙江省传统赛事,亦是该省青少年各年龄段球队最高规格赛事(男子甲、乙、丙3个组别,女子甲、乙2个组别)。本年度浙江省青少年足球锦标赛8月结束,冠军赛12月开打,上千名具备一定技术基础的青少年球员参赛,经多年对抗,各支球队相互之间较为熟悉(如金华队、杭州队、宁波队、嘉兴队等),因此实力相当的“死敌”相遇便格外较劲。
一次并非偶然出现的球场暴力行为,凸显出足球普及过程中特别是青少年球员阶段(10岁至15岁,校园足球与青训体系开始交叉阶段)最应当接受的基础教育——在熟练掌握技能之前,足球首先应该被作为教育手段存在:比如对体育精神的体验、队友之间的团结协作、尊重比赛和对手等。
按照中国足协上个月颁布的《中国足球协会青少年训练大纲》,6岁至12岁是青少年球员“基础阶段”,13岁至16岁是青少年球员“发展阶段”。通常情况下,这两个阶段会对青少年球员的发展前景起到决定性作用,体育德育教育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踢人不踢球”这样的暴力行为,绝对不该出现在青少年赛场,而事后无论多严厉的处罚,也很难挽回中国足球正在努力修补的落后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