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雷:什么让卫冕冠军停止运营

孙雷:什么让卫冕冠军停止运营
2021年02月28日 16:04 国内足球综合

  来源:孙雷没有红

  2021年2月28日,中超卫冕冠军江苏足球俱乐部宣布“停止运营所属各球队”。之前的2019年和2020年,已经有天津天海、辽宁宏运、上海申鑫等多家俱乐部宣布解散。

  如今,继天津之后,江苏足球的气氛也紧张起来了。

  那一年

  2015年11月,《沈阳晚报》发了条新闻:

  刚刚过去的2015年中超联赛,在数据方面创造了多个纪录。据中超公司董事长马成全透露,刚结束的2015赛季中超上座率再创新高,达到场均2.3万人次。马成全在总结本赛季中超时说:“联赛竞争愈发激烈,恒大与上港的冠军争夺战在最后一轮决出,保级战同样白热化。正因为比赛充满悬念,大量球迷才被吸引到现场观赛。

  本赛季共有533万人到场观赛,场均人数达到2.3万人次,比去年的场均观赛人数多近4000人。这不仅创造了中超历年最高,也让中超上座率稳居亚洲之首。中超联赛的电视转播累计收视人次已达约4亿,创造了历史。”

  马成全发言的场景,是中超公司和体育之窗共同打造中超授权手机游戏的发布会上。伴随着上座和收视上升,“中超”品牌的价值也在上升。

  那条新闻的4个月前,2015年7月。

  中超公司在青岛召开股东大会,通报2016年起中超版权将重新打包售卖的计划,起价每年2亿人民币。而到了9月中超公司发布“征集2016-2020年中超联赛电视公共信号制作及版权合作伙伴”的项目公告时,中超版权每年的价格已经变成了3亿人民币。

  月底,版权卖掉了,5年80亿人民币。

  跟着版权价格疯涨的是球员身价。中国顶级联赛转会榜的前5名,4人都是在2016-2017这两年间完成转会的。

  1     奥斯卡           切尔西→上海上港              6000万欧元          2017年1月

  2     胡尔克           泽尼特→上海上港              5500万欧元          2016年7月

  3     特谢拉           顿涅茨克矿工→江苏苏宁    5000万欧元          2016年2月

  4     保利尼奥       巴塞罗那→广州恒大           4200万欧元          2019年1月

  5     J·马丁内斯     马竞→广州恒大                  4200万欧元          2016年2月

  国内球员的身价也纷纷来到了千万欧元级别。借用德国《转会市场》网站的数据,2016赛季中超联赛球队购买球员的总支出达到了3.48亿欧元,约是上一年(2015)的2.9倍,约是2010年的133.3倍。

  6年,133倍。换成排骨或鸡蛋,您再琢磨琢磨。

  正是激荡人心的2015年末,苏宁电器集团介入江苏足球。江苏结束了16年的舜天时代,球队更名为江苏苏宁队,一直到今天。

  那一场官司

  2015年,江苏舜天队的主场场均上座26857人,排在当年中超的第4位。我所好奇的是,人数背后,俱乐部到底会获得多少门票收入呢?

  时至今日,除了转会费之外,中国足球俱乐部的运营收入支出基本是非公开的。极少数集团年度财报提到足球俱乐部的,也都是大面的数字,看不到细节。诸如门票收入这类内容,无法出现在公共信息中。

  搜索之下,收获在意外的地方出现了。

  《原告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光辉广告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案号:(2016)苏0104民初12360号。

  2017年,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打了场官司。这场起诉江苏光辉广告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涉及到舜天时代2014、2015两个赛季的票务款项。原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将2014和2015两个赛季的中超联赛和足协杯交由光辉广告公司独家承办票务推广、销售、查验票及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经法院审理查明了这两个赛季的票务收入为:

  2014赛季8455604元;

  2015赛季11021890元。

  (不喜欢算账的朋友们看到这里,就可以直接跳到下一个段落了,以下算账这部分内容比较生涩,不看也不影响主线。)

  超过8000字的判决书,详细描述了那两个赛季江苏舜天票务的许多细节:

  比如,2015年的1102万票务收入包括:

  现场销售收入:           3808610元

  网络销售收入:           2328160元

  特殊团购销售收入:    175640元

  年卡现场销售收入:    325000元

  年卡网络销售收入:    3390400元

  足协杯决赛收入:       994080元

  但这不是俱乐部的实际收入。

  一来,按照协议约定,俱乐部要付给光辉广告公司单场票销售额的25%,以及年卡销售总收入的17%作为管理费。之外,超过900万以上的收入部分,管理费为40%。

  纠纷的部分,并非本文主旨,不多提及,有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阅。除了这两年的票务承包,光辉广告公司还和江苏舜天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要按照8%支付2015年的年票佣金,按照6%支付电子票网络销售的服务费。除此之外,江苏舜天俱乐部允许拥有年票的球迷免费观看2014年足协杯决赛,让这笔账变得更乱。至于年票的销售价格和数量,双方也给出了不同主张。正是因为这笔账“乱”,才让许多细节的数字展现在判决书中。

  比如年票的销售情况:

  2015年年卡的销售收入总计3715400元。但实际上,俱乐部并没有将年卡卖到这个价。

  江苏舜天俱乐部2015年的年卡网络销售8476张,但有两种价格:普通套票每张400元,卖了2017张;球迷会套票300元,卖了6405张。除此之外,现场销售套票4张,每张500元;老人套票13张,每张400元;集团内部票632张,每张300元;转让票1张,150元。

  所有的年卡一共销售了9126张,实际收入2946850元。由于俱乐部在协议中将年卡的推广销售交给了光辉广告公司负责,没能按照对外公布的价格出售2015赛季的套票,这对光辉广告公司可获取的销售提成产生了影响。所以,俱乐部还要向光辉广告公司支付未达到应得销售额差价(245936元)的销售提成(40%-8%=32%),共78700元。

  当然最终,苏宁俱乐部是这场官司的赢家,他们追回了约101.5万元应得门票收入。

  两年票务收入背后的细节,是为了让大家看到,有关“门票收入”的大量复杂工作。

  问题来了,2015年,排名中超第4的上座率,大约1000万的票务收入,是什么水平呢:略低于2015年日本J2联赛的平均值。

  2015年,冈山绿雉俱乐部的场均上座为8412人。

  场均8412名观众,在2015年给冈山带来了1.76亿日元的票务收入,约合人民币1070万元,略高于那一年的江苏舜天。这个成绩,在22支J2球队中,排名第10位。

  那么,日本J1联赛又是什么水平呢?

  职业化足球带来的

  2015年,日本J1联赛的18支球队,平均票务收入为7.12亿日元,约合4310万人民币。当然,一平均会淹没细节,作为整个J联盟运营的魁首,浦和红宝石的门票收入达到了21.74亿日元,约合1.32亿人民币。那一年,他们的场均上座为38746人。

  2015赛季,浦和红宝石打了24个主场和一个中立场地的比赛。粗略算下来,每场比赛的票务收入超过了500万人民币。

  收入高,一方面是球票卖的贵,“主席台”一层的票价超过500人民币倒不新鲜,但是角落位置不好的看台,票价也要合人民币240-300元。另一个原因是比赛场次多。但更重要的,是比赛本身的价值。

  从棒球开始,职业体育对于日本来说并不仅仅是比赛和胜负,更是文化和娱乐。在比赛场购买周边产品和饮食,让俱乐部和赞助商都得到了相当的收入。配合着比赛,那些背着啤酒罐移动卖酒的漂亮姑娘,让原本200-300日元一杯的啤酒卖到了700-800日元。即使如此,一个优秀的卖酒姑娘也能在一年卖掉超过2万杯啤酒。

  日本J1俱乐部,门票收入大约占到总收入的2成。而超过4成的收入来自于赞助商,比赛现场的多元化,让赞助商不仅仅体现在球衣或场地广告这样的“展示”层面,也切实地通过球队和球迷们建立了真实世界的联系。

  拖职业化的福,2019年的18家J1俱乐部中,12家都是盈利的。包括引进了伊涅斯塔(年薪约2500万欧元)和比利亚的神户胜利船,虽然在球队年薪的支出上达到了69亿日元(约合4.2亿人民币),但也因此获得了远超其他俱乐部的赞助收入,在年底完成了2.43亿(约合1470万人民币)的盈利。

  之所以增加这个段落,是为了对比。但对比的结果,并不是为了引导我们理解“我们的俱乐部有多么不职业”的。是因为国内足球俱乐部,从一开始就不是奔着职业去的。

  企业足球队带来的

  对于职业俱乐部来说,需要在保持盈利的情况下,争取成绩上的突破和经营上的增资。而对于企业足球队来说,这两件事都不是必须的。

  企业球队存在的理由只有两个:一是领导/老板喜欢;二是领导/老板需要。

  盈利这件事从来不是目标,因为企业球队的收入,主要靠企业拨款和地方政策扶持。回到那场为了2014/2015赛季票务的官司。连续两年足协杯决赛,江苏舜天俱乐部让所有持有年卡的球迷免费入场观赛,按照判决书计算,这不仅让俱乐部损失了约178万元门票收入,还因为违约需支付给票务运营的公司近57万元。

  如果是职业俱乐部,那么这笔账必须精打细算。但对于企业球队来说,这些可以不重要。球迷对于企业球队的最大功能,在于场内的阵势和场外的舆论规模,而并非从足球来的微薄收入。

  足球对于企业来说,并非自负盈亏的职业俱乐部,而是撬动其他市场的工具。所以,成绩也很重要,为了刺激成绩,奖金也开始加上去了。特别到了争冠或者保级的关键场次,单场奖金的数目高到吓人。

  比如2020年争冠前江苏苏宁俱乐部的许诺,是2000万人民币。

  当行业规律可以因为某个人的意志而转移的时候,金元时代的战火就愈烧愈烈了。无论是不停攀升的转会费、球员教练的年薪和奖金,还是每年16个亿的中超版权费。

  都不是事儿。喜欢或需要足球的领导/老板,会得到他们想要的。

  所以,在公共信息渠道,几乎是看不到足球俱乐部真实运营状况的。但是,广州恒大淘宝俱乐部在2020年4月,曾发布了2019年度的年报。

  几项与收入相关的内容:

  俱乐部总收入9.489亿元

  其中,俱乐部的营收收入为7.83亿元:

  比赛出场费及奖金收入8707万元;

  门票收入5726万元;

  球员出租3427万元;

  球迷商品3672万元。

  广告收入5.66亿元,占营业收入的72.34%,最比例最高的一项。

  但广告收入当中,来自恒大地产集团的销售金额为4.63亿元,其实是左手交给右手。

  来自中超公司的分红为7899万元。

  三家来自足球行业外的企业赞助分别是三棵树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广东马可波罗陶瓷有限公司。三家的销售额都是943万元,各占营收收入的1.2%。

  门票+球迷商品这两项收入,是直接来自于球迷的,共9398万元,占营业收入的12%

  也就是说,约有1.03亿的收入来自于企业和行业的体外,只占到营业收入的13.2%。

  与此同时,俱乐部总成本28.9亿元;

  总亏损19.4亿元。

  在普遍大企业球队的背景下,中国职业足球俱乐部亏损是必然的事。如广州恒大淘宝一样能放出年报的俱乐部是极其罕见的,我们也能就此对于顶级职业联赛俱乐部的亏损情况,有个具体的认知。

  现在再琢磨琢磨,一年亏这么多钱,稳赔不赚,这是保留企业名就愿意继续投资的事儿么?

  解散和讨薪

  从1994年至今,共有38家俱乐部参加过中国顶级职业足球联赛。如今,已经有15家宣布解散。

  广州松日、广东宏远、八一、云南红塔、哈尔滨国力、四川冠城、上海联城、武汉光谷、厦门蓝狮、大连实德、成都天诚。

  听到这些队名,你会想起他们的前身,以及曾在这家俱乐部效力过的球员。但如今,还有多少人,因为他们的解散而久不能释怀呢?时间是神药,解决的了一切烦恼,更何况球迷对大企业球队的情感,单相思的居多。

  从2019年开始,金元时代带来的经济压力,让解散成为了常态。过去两年,延边富德、辽宁宏运、天津天海和上海申鑫陆续解散。

  一年前,我曾写过一篇辽足解散的调查报告。“死因”很简单:穷。但是穷的原因,可就复杂多了。

  沿着江苏苏宁俱乐部票务收入的判决书,我又找到了关于辽足的官司。

  2017年,开新公司买下了辽足胸前广告位,作价4800万元人民币。但到尾款应付的截止日,开新公司还欠了辽足2060万元。

  2018年,辽足打赢了这场官司。但到了2019年底,欠款仍然追不回来。《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开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中表示:

  “未查询到二被执行人名下存在车辆、证券、公积金、金融理财产品等信息。二被执行人账户内资金并不足以清偿本案全部债务。经网络查询,本院发现被执行人上海开新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开新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开新帮卖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100%股权。世纪车来车往(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来拍车(北京)汽车拍卖有限公司等公司100%股权,但因未能查找到必要的财务会计等资料,本院未能进行评估、拍卖。”

  与此同时,辽足也在欠债。沈阳市宝安服务有限公司赢下了官司,但辽足所欠的2613400元安保费,同样追不回来。《沈阳市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中表示:“本院认为,本案被执行人目前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且申请人在指定期限内未提供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次执行程序无法继续,可予以终结,需要等待继续执行的条件具备后再恢复执行。”

  这份裁定书,发布于2021年2月2日。

  作为辽足前球员,李家赫的讨薪之路也是痛苦的。2020年底的《李家赫、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中的裁定部分比较长,我选择全文摘抄:

  (不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直接跳过这段,不影响主线)

  “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双方之间因履行工作合同发生纠纷是否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对此本院通过以下分析认为,此类纠纷应由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裁决,其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一,体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体育社会团体按照其章程,组织和开展体育活动,推动体育事业的发展。”中国足协是我国从事足球运动的组织自愿结成的全国性、非营利性、体育类社团法人,是团结全国足球组织和个人共同发展足球事业、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根据法律授权和政府委托管理全国足球事务。根据上述体育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足协可以按照其章程组织体育活动。《中国足球协会章程》(足球字[2016]64号)规定,在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会员注册的球员和俱乐部承诺遵守中国足协章程及有关规定。体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全国性的单项体育协会对本项目的运动员实行注册管理。《中国足球协会球员身份与转会管理规定》(足球字[2015]649号)第八条规定:只有在中国足协或中国足协会员协会注册为代表某俱乐部职业球员后,该球员方有资格参加有组织的足球赛事。球员一经注册,即表明其同意遵守国际足联、亚足联、中国足协及会员协会制定的各项管理规范。本案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是在中国足协注册的职业足球俱乐部,李家赫是经中国足协注册为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的职业球员,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守中国足协章程的规定。中国足协章程第五十条规定:仲裁委员会是本会的仲裁机构,为本会的分支机构。负责处理本会管辖范围内与足球运动有关的行业内部纠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本会及本会管辖范围内的足球组织和足球从业人员不将任何争议诉诸法院。《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工作规则》(足球字[2009]308号)第五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包括足球俱乐部与足球球员、教练员相互间就注册、转会、参赛资格、工作合同等事项发生的属于行业管理范畴的争议。本案纠纷属于足球俱乐部与足球球员就工作合同发生的争议,属于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故李家赫应将本案纠纷提交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裁决,其处理结果为最终结果,而不应诉诸人民法院。

  第二,本案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曾系在中国足协注册的职业足球俱乐部,李家赫亦曾是经中国足协注册为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的职业球员,双方之间争议事项发生在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属于中国足球协会会员期间,故应由体育仲裁机构负责调解、仲裁,排除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体育总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于2016年7月27日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足球俱乐部劳动保障管理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69号)规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促进中国足球改革发展,职业足球俱乐部应与职业足球运动员、教练员等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要求的必备条款外,职业足球俱乐部可以根据足球行业特点,依法约定其它条款。中国足协等行业组织要针对足球运动的特点和行业规则,分类制定规范、简明、实用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职业足球俱乐部依法规范劳动用工行为。本案中,李家赫与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工作合同为中国足协制式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中国足球协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照上述四部委意见,上述约定符合足球行业特点,亦符合体育法规定,合法有效,故本案纠纷应由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裁决,其裁决结果为最终结果。

  第四、职业球员与职业足球俱乐部之间工作合同纠纷的处理结果,可能对职业球员的注册、转会以及参赛资格等事项造成较大影响。职业足球球员的工作合同纠纷在最短时限内解决更利于保护球员和俱乐部双方的权益。相比案件经过劳动仲裁、人民法院一审、二审的审理,仲裁裁决最长时限为6个月,其能够在相对更短的时限内得出审理结果。基于职业球员运动生涯较短和足球运动的特殊性考虑,职业球员与职业足球俱乐部之间工作合同纠纷亦不宜由法院管辖。

  综上所述,李家赫与辽宁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纠纷解决方式排除人民法院管辖,符合足球行业特点,因足球行业属于特殊行业,职业足球球员与俱乐部之间属于特殊的劳动关系,根据特殊优于一般的原则,本院对李家赫上诉主张不予支持。

  综上,李家赫提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一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我不想评价足协的功过,但足协真的不是多啦A梦,也没有谁能成为多啦A梦,讲完道理钱就进账了那是科幻片儿。

  现状和未来

  眼下,江苏足球队的队员们大多在基地开始了自发的冬训。俱乐部并没有集中的通知,自从去年中超的半决赛开打之后,便再没发工资。许诺的2000万元中超冠军奖金,也没有落实。

  上交签字表之前,俱乐部和队员们签订了补充协议,承诺在2021年将工资和奖金补齐。但突然之间,2021赛季,对于队员们来说,一下变的远了。

  2021年2月28日,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发了份公告,宣布俱乐部停止各球队的运营。也留了句话:“同时在更大范围内期待社会有识之士和企业与我们洽谈后续发展事宜。”

  有识之士准备退出了,进来的是谁?

  这并不是中国足球的悲剧。

  资本面前,足球这个行业很弱势,仅仅是工具。对于球员来说,需要尽快接受收入下降的现实,过由奢入俭的关;对于俱乐部的经营者来说,需要接受建立职业足球俱乐部的现实,做此前不重视的事儿;对于球迷来说,需要接受自己支持球队的改变甚至是解散,反正,这本不是球迷能决定的事儿。

  我喜欢拿日本J联赛举例,一来人家职业化做得确实好,二来数据充沛而且用得放心。最后,我换个角度,再拿J联赛举个例子:

  2020年,J1联赛球员的平均年薪是3446万日元,约合209万人民币。不过,这个数字是很有欺骗性的,因为伊涅斯塔一个人的年薪就达到了32亿5000万日元(约合1.97亿人民币)。

  去掉伊涅斯塔,J1联赛球员的平均年龄是2877万日元,约合175万人民币。在日本,这是份高收入的工作。

  但与之相伴的,是极激烈的竞争。日本足球运动员的平均退役年龄是26岁,作为年轻球员,即使能够进入J1联赛球队的大名单,也有不少人在2-3年之后因无法打上比赛而在合同期后退役。

  每年J1联赛大约800名球员当中,只有大约650人会在下一年继续获得J1联赛的合同,其余的150人,有个别球员选择到海外发展,但更多的人,将会退役或者去往低级别联赛。

  与此同时,J联赛的收入天花板并不高。日本职业棒球的球员会在加盟球队的时候获得几千万到过亿日元的签字费,但J联赛并没有这项制度。国内顶薪球员酒井高德的年薪是1亿4000万日元,约合850万人民币。所谓“顶薪”,是排名本土球员第一。

  眼下这一盆冷水,会泼走许多人,有的趁机离场,有的被迫离场。无论是不是冠军,在几个月前获得了什么。成绩能带来的刺激,维持的时间很短,那可能是狂欢,也可能是最后的狂欢。

  狂欢总会结束,无论头一宿玩儿得多嗨,醒酒之后日子还是要过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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