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踢足球不让有文身了,很让人震惊,不知道会不会有一天打篮球也不让有文身。
我并不喜欢文身,但仅止于我个人,只是一种审美观点。
在我看来,大多数东亚人不适合文身,因为肤白皮嫩,文上图案不好看。世界冠军林丹皮肤黝黑,文身好看;姚明皮肤白,不合适文身。
还有一个原因,和我的年龄有关系。在我们那一代自小成长的过程中,没有文身这一课。英雄人物没有文身,倒是地痞流氓手臂上刺着青龙白虎,潜意识里就种下了这样的概念:有文身的不是什么好人。
相信大多数四五十岁往上的中国人,因为同样的原因看不惯文身。幸亏我的工作是篮球,很多著名的篮球运动员都有文身,许多文身图案还非常出名,所以我移除了“有文身不是好人”的观念。
有没有文身,和打球好坏一点儿都没关系,和他是不是好人一点儿都没关系。
文身只是一种个人的表达,就象说话和唱歌。有人爱说话,有人沉默寡言;有人高兴了就唱歌,有人五音不全。
时代的不同,让人的表达方式更加丰富,文身只是一种纯个人的选择。一个人有没有文身,就像微信和微博用不用个性签名。我从来用真名,但很多人喜欢编一个词,一段话;我认为自己的名字已经足够表达自己,很多人觉得隐去真名来一句话更有意思。
用文身——过去叫刺青——来表达,是一种极端的方式,一是有点痛,二是移除太麻烦。我女儿写字只能用铅笔,还备一块橡皮,因为小学生容易写错,错了好改。在身体上写字画画,改起来太难,所以刺上去之前,他们一定想了又想,非常慎重,不是非表达不可的内容,轻易不上身。
这就为什么“精忠报国”的故事影响如此深远,岳飞让妈妈在背上刺下四个大字,以志决心。生死关头,他除下衣服让审问他的何铸看,后者对其报国之心深信不疑,这一段在《宋史-何铸传》有记载——
秦桧力主和议,大将岳飞有战功,金人所深忌,桧恶其异己,欲除之,胁飞故将王贵上变,逮飞系大理狱,先命铸鞫之。铸引飞至庭,诘其反状。飞袒而示之背,背有旧涅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俱无验,铸察其冤,白之桧。桧不悦曰:“此上意也。”铸曰:“铸岂区区为一岳飞者,强敌未灭,无故戮一大将,失士卒心,非社稷之长计。”桧语塞,改命万俟卨。飞死狱中,子云斩于市。
如果岳飞把“尽忠报国”刺在手臂上,练武的时候就让所有人看见,军中上下人人皆知,会不会避免佞臣加害于他?或者反过来,佞臣知道他手臂上刺着“尽忠报国”,情知他是主战派,索性不让他出征,还省了后来十二道金牌?
把文身刺在手臂上还是刺在后背或胸口,还是有区别的,就像有些话只在家里说,有些话放在大庭广众之下。
刺在手臂上的,通常是一句箴言、座佑铭,抬起手来就可以看到,时时提醒自己。比如我非常喜欢的世界冠军林丹,在右臂上刺了英文“Until the end of world”,意思是“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刺在后背或者前胸,通常是家人的头像或者名字,因为他想让家人永远与自己在一起。我同样很喜欢的足球明星梅西,第一个文身就是在后背,那是他妈妈的头像。后来他有了儿子,又把名字刻在自己的小腿上,让大家分享他的喜悦。贝克汉姆的身上,几乎刺满了他和维多利亚的爱情与结晶。
NBA球员的文身,位置与内容五花八门,不拘一格,但表达的内容,与梅西和小贝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关于家人或者提醒自己的箴言。
科比右臂上的文身,球迷最熟悉了,那是蝴蝶飞舞,围绕着王冠,下面是妻子瓦妮莎的名字。
詹姆斯后背的“CHOSEN 1”,意思是“天选之子”,表达了对自己天赋和努力的无比自信。
但NBA球星有没有文身,内容是什么,和篮球水平一点儿关系都没有。
科比、詹姆斯、杜兰特、安东尼几个都有文身,但姚明、林书豪、诺维茨基、加索尔兄弟、保罗、韦德、雷-阿伦、霍华德都没有文身。
你无法从中找出规律来,比如文身的拿冠军多,不文身就无缘冠军,或者反过来,不文身有助于夺冠,身上刺满文字和图案就打球不行。
他们相互之间,也决不会以有没有文身作为交友的标准。詹姆斯的文身越刺越多,韦德从来没有一个,两人袍泽之谊固深,手足之情更浓。
这些都是没有文身的球星,他们的形象由球技确立,平白无故加上文身,看起来也很古怪。
说到底,在身体上刺图案或者文字,和在纸上写字画画一样平常,只是载体不同而已。不同的载体,本质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内容。好比一堵墙,五十年前往上刷标语,四十年前往上挂标语,三十年前往上贴小广告,二十年前往上贴宣传画,十年前挂上了北京奥运的装饰,今年装上LED屏,一会儿是标语,一会儿放广告。
在我眼里,那从来只是一堵墙。
一堵白墙,上面写不写字,写什么字,有着鲜明的时代特征,文身也是如此。年纪大的人过去少见文身,所以看不惯。但他们在年轻时,也有过被上一代看不惯的穿着,比如穿喇叭裤、牛仔裤,曾经被更上一代视为洪水猛兽。我上小学时,曾亲眼见过老师追着学生剪喇叭裤,那个时代,穿这样的服装就是坏学生、坏青年。但穿的人多了,最后也就变得平常,现在你让他穿他也不肯。
我小学时一直穿膝盖上打补丁的裤子,因为那是两个哥哥穿过给我的。你要说我当时觉得多光荣,肯定是假的,哪个孩子不喜欢穿新衣服呢?但四十年后,年轻人经常穿膝盖有破洞、裤脚破烂的牛仔,觉得很时髦好看。
这个世界永远是向前发展的,不变的是人们对美的追求,只是审美标准在变化而已。还是我小时候,九吋电视里演一部《三峡传说》,李谷一用气声唱法唱了那首著名的《乡恋》,差点被批判,说她用了邓丽君的唱法。但因为喜欢听的人多,《乡恋》和邓丽君都没问题了。这个事例告诉我们,当下做任何一件事,要用历史唯物主义的发展观点判断一下,是否合适,会不会让后人耻笑。
文身作为一种表达方式,会在公众场合出现,需要管控的是内容。你把淫秽、色情、反动的文字和图案刺在手上身上,招摇过市,那肯定不行。这时候,你的身体就是公众场合的一堵白墙,不是想往上刷什么就刷什么。
如果因为踢球成绩不好,归罪于文身,或者因此而误导了青少年,让他们都去文身,或者都不肯去踢球了,由此耽误了冲进世界杯的宏伟蓝图,那就太小看了当代年轻人的认知力。这个世界永远在进步,青年一代肯定比上一代更有智慧,更有前途,我们国家的希望也都在他们身上。
足球或者篮球,只是一个体育项目,体育运动有其自身规律,符合规律就发展,不符合就停滞不前或者退步。“管理”足球或者篮球,是错误的概念,你可以“理”,为其创造发展的环境和条件,不要去“管”,像大人管小孩。
当年发现中国足球头球不行,联赛中规定头球1.5分,就极其荒谬,因为违反了足球的运动规律。CBA的外援4节6人次,也违反了篮球运动的规律,所以我们的CBA是世界上排阵最古怪的联赛。
其实,中国足球和篮球的问题一样,是踢球和打球的人不够多,而不是文身的球员多。不管有没有文身,他们已经是极少数以足球或篮球为职业的人,是我们国家的宝贵财富,如果因为他们有文身而不让上场,只会让这项运动更加萎缩。
篮球已经明白了这个道理,所以让姚明当篮协主席,他的工作就是“理”,而不是“管”,现在干得不错。篮球和足球,谁先让更多的人从事这项运动,而不是比谁先消灭文身,谁就会在改革中走在前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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