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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足坛扫黑有始有终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5月08日09:25  南方都市报

  七日谈

  本周终于传出了涉嫌受贿渎职的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官员南勇、杨一民即将受审的消息。这个消息起码还是很令人鼓舞的,它至少说明发生于去年10月中旬的足坛打假扫黑风暴有始有终,无论涉案人员将得到怎样的判决结果、中国足球环境是否就此得到净化,当局至少都没有让这场风暴无疾而终、销声匿迹。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有多少事只有开头,没有结尾。远的不说,就说去年12月26日发生在广州市花都区的那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一个叫任伟炜的男大学生驾车撞死一女子逃逸。今年4月22日,有关当局对该案民事部分作出判决,被害人李彩虹的父母获赔47万元,但凶手连个毛也找不着。不仅如此,在漫长的4个多月里,包括庭审,被害人父母连凶手家长的毛也没见着。

  我看到有网友说,一个打工女被撞死快半年都抓不到凶徒,而东北某地一个公安副局长被杀,翌日凶手就归案。这样的对比太偏激,没有理论根据,也不符合我们的生活现实。人命是分三六九等的,一个打工女被撞死了,钱也赔给你了,一般爱好驾车撞人的主,谁驾的不是豪车?谁家里不是住别墅的?心情好的像杭州“70码公子”胡斌的父母,一甩手就是113万,心情不好的不也扔给你40多万吗?

  凶手逃了,有关当局自然会发通缉令抓捕的。抓不到就抓不到,抓到了就抓到了,什么时候抓到等抓到后才知道,请大家耐心等待。

  很多事就是这样,到最后连个毛都没有。所以,足坛打假扫黑案有个结果,对关心足球的人们来说,是件有幸福感的事情。

  记得南杨年前刚被拘捕时,就有媒体开始关注他们的“下场”,甚至说“罪可致死”。几个月过去了,要庭审了,又有媒体请教了专家,说“罪不致死”。

  南杨将获怎样的刑,是法律的事儿,法律的事儿不能猜测,无规律可循。几个月前我就搜集过一些判例:在某地,一女性组织(不是胁迫)妇女从事性工作获刑7年;在某地,一女性护守家园,砍死暴力拆迁者,获刑8年;在某地,一男性做成人网站盈利6860元,获刑10年;在某地,一男子飙车撞死路人,获刑3年。

  看看这些判决结果,你找到什么规律了呢?

  还有一位新闻界的反黑斗士日前也就南杨将受审一事接受了媒体的采访,这位斗士拿南勇和文强做了比较,认为案情不能相提并论,但南勇的影响肯定大过文强,因为足球的关注度很高。我不大同意这种说法,南勇即便受贿更多,我也看不出来就多少老百姓因他遭罪,顶多是足球没搞上去,让喜欢看球的老百姓窝火罢了,纯属娱乐消遣范畴。文强哪怕就干了一件坏事,那也是天大的事,因为他是司法人员,一个国家的司法人员坏了,老百姓还有个毛的安全感。你说哪个影响更大呢。

  当然,斗士说的影响可能是更直观的影响,比如扎堆围观看热闹。如此讲,围观足球的人确实更多,围观司法的人少,所以足球暴露的问题就多,司法暴露的问题就少。

  小小一个足球,或者芸芸屁民,都不要谈什么影响力。关于影响力,还是韩寒的自我认定说得好,“我只是一介书生,在这个又痛又痒的世界里写了一些不痛不痒的文章而已,百无一用,既不能改变社会的残酷,也不能稀释傻逼的浓度。”   □ 吴码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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