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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端:南勇为什么不出自传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05月08日09:24  南方都市报

  ■ 欲望足球

  关于南勇案,法院尚未裁决,眼看南非世界杯就要开幕,一时又有心急之人跳出来做判官,有说可能判死刑的,有说罪不致死但最少判10年的,细读之下,消息全无可靠的确凿来源,颇有空穴来风的味道。在当下舆论环境中,中国足球领域之开放或说不严谨竟能至于此,不免让人吃惊。再往深处细想:假设政府完全没有监管,舆论完全听任放开,有关此案的大字报是否早已贴满华夏?如果换作是其他领域,面对自由,中国人是否已经做好完全为自己言论负责的准备?

  表面看来,中国裹身全球化、信息化洪流多年,在物质、经济欲望得到极大满足的同时,部分感觉良好的人们甚至以为,中国的许多社会进程也业已比肩世界。当然产生这种错觉很有可能并不是他们本身的过错,比如在假定心智完全成熟的情况下,由于信息披露机制不规范甚至欠缺,人们并没有能及时获取完整的足以支撑他们作出正确判断的信息,于是便会导致整个社会群体处在将信将疑,甚至妄下断议的境地。由此可见,在指责人们言论不严谨之前,有时候还需要辨别清楚具体的信息保障环境。

  例如有关中国足球,从历年文献来看,我认为目前只有一种记录笔法在汇集全部信息:无论是以早年“五文弄墨”为代表的极尽幽默讽刺之能事的才华横溢的球评议论,还是以近来郝洪军《球事儿2》、李承鹏等《中国足球内幕》著作所表征的所谓揭黑露丑的批判纪实,归根结底,莫不是可以合并为同类项的正义立足、判官化身的凛然之作,其历史价值也因为过于类型化的非黑即白的思维定式,又或者是有欠推敲求证的传闻细节而大打折扣。

  最近还有人起哄,说要写“南勇传”,我想如果我是书商,目光就决不会只盯着那几个足球名记,而是会约请南勇来为自己立传。为什么?首先,所有人都想倾听身处不可抗逆历史漩涡中的人的发言,这样的窥私欲望无论古今中外,人皆有之,就好比当年你已经从独立检察官那里知晓“拉链门”事件,但仍然想翻阅克林顿或是莱温斯基自传里说什么一样;再者,在没有被剥夺基本的公民权利之前,宪法同样保障南勇们的言论与出版权利。在欧美,将自己的卑污贩卖给出版商的罪犯也大有人在,当然这会涉及到世俗道德审美的评判与鞭挞,不同国家对此多少也有限制举措,然而面世的出版物,却是警醒世人正视自身欲念恶魔的典型反面标靶。

  可惜,在中国,举凡身陷囹圄的人们,除非觉得受了莫大冤狱,再加上心理承受能力超强或者异常,否则要让他们把自己的疮疤再次公示世人,绝大部分人的勇气基本上早被未卜的前程、世俗尊严的压力击垮,当初以身试法时的狂妄、僭越等侥幸心理完全荡然无存。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像五毒书记张二江在狱中出版专著、前房产局长周久耕在狱中写作,完全属于打发有闲时日的做法。

  倘若真有出版商愿意出版“南勇自传”,作为一直关注出版物传播营销多年的人,我认为不妨直接取名《我怎样搞垮中国足球》。至于内容,只需南勇有一说一,将自己浸淫中国足球多年的经历如实记录,叙事也未必如郝洪军、李承鹏般洋洋洒洒——— 例如对江湖传言中其妻子开餐馆间接收受贿赂等说法,只需比照餐馆记账本,像烟草局长韩峰一样,用微言大义的日记体在书中写明时间地点人物“消费”金额即可。我想传记一旦付梓行世,其震撼程度、市场价值一定会超越郝李著作十倍以上,也势必成为中国足球史上最牛畅销书。

  问题的关键是,有谁愿意,并且在今天出得起这样一本“南勇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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