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周海滨转会带来的中国足球转会制度改革,并非一夜之间形成。其实,“危险”的信号,早在去年的中超联赛总经理会议上就已经发出。当时中国足协便提醒各家俱乐部的老总们:留住自家人才,要当心!
需要当心的原因,是当时国际足联修改的最新转会规则——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一度操纵“生杀大权”的“国际转会证明”这个概念被弱化。球员在合同期满之后,便完全是自由之身,可以自由选择新球队。而只要新的俱乐部向中国足协和球员原俱乐部提出需要国际转会证明,7天内两家必须给出答复。如果30天内不答复,对方俱乐部可以立刻为球员在本国或者本地区足协办理临时注册参加比赛,同时等待国际足联的裁决。这样一来,无疑给了那些想要转会的球员一把“尚方宝剑”。
可惜,没有几个老总把“外面的规则”当回事。中国的足球俱乐部绝大多数都与球员一年一签,这也意味着:在国际足联改制后,他们当中许多人一旦想要转会,便“无所顾忌”。
碰巧的是,遭遇8场禁赛、被逼上绝路的李玮峰首先想到了转会国外,而他的经纪人和韩国水原三星俱乐部却无意中发现了这个巨大的漏洞。某种程度上,正是中国足协自己引爆了这个“炸药包”。由此,“自由转会”的效应在今年一下子被放大,冯潇霆、周海滨二人迅速效仿。而周海滨更加特殊的情况在于,在山东踢球、在辽宁出生的他,许多关系并非完全掌握在鲁能俱乐部手中。
也有人担心,好的球员都要走,俱乐部的利益谁来保护?也许,“周海滨转会”的最大作用,便是可以提醒习惯了垄断与独大的各家俱乐部老总,应该把眼光放得更长远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