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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王燕汤淼 保险意识的拷问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1月03日15:30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 王宫

  2007年初夏连续发生的两起意外令人脊背发冷:先是浙江队15岁小将王燕在全国体操锦标赛上发生掉杠,造成脊椎骨折;接着前往圣彼得堡比赛的上海男排名将汤淼在与队友进行热身时发生严重事故,头部落地后摔断颈椎。

  随后的治疗情况一喜一忧,王燕已经康复出院,日后生活应当不会受到影响;而汤淼至今卧床不起,虽意识清醒,但今后能否重新站立,生活能否自理仍属未知。

  王燕和汤淼也有“不幸中的万幸”,两人均属在编优秀运动员,都上了全国体育基金会的“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王燕甚至还有浙江省的工伤保险、赛事单项保险另外两项保障,治疗费用无忧;而上海体育局也支付着汤淼的部分医药费用,并承诺在其康复后每月付其生活费。

  自从1998年桑兰在友好运动会上受伤并获赔1000万美元治疗费后,中国体育人的保险意识确有增强,现在国内专业体育赛事一般都要求运动员购买该赛事范围内的意外险。笔者去年年末去云南采访自行车赛,一项纯业余的赛事,运动员在签到时候也必须出示保险证明,否则无法比赛。不过,其进步也大概仅止于此,目前处于专业队内的运动员,仅有一般的社会医疗保险 (部分省市有工伤保险),汤淼与王燕参加的 “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范围也有限(编制内奥运会、全运会项目运动员),且赔付额仅在3000至30万元以内。

  众所周知,运动员伤残的几率要比普通人大得多,且谋生手段单一,一旦无法继续职业生涯,加上治疗费用,付出的代价将十分昂贵。即使以条件最好的编制内运动员来计算,假如在训练中严重受伤,医疗保险基本无能为力(保病不保伤),互助保险保额相对较低,加上单位补贴,也仅能维持其基本生活,以汤淼为例,如他今后生活无法自理,假使互助保险以最高额30万元赔付,加上体育局、运动队每月补贴,也很难说后半生高枕无忧(其妻周苏红因素不考虑在内)。何况国内还存在数目不小的编制外运动员 (试训运动员),如果他们自己不买保险,可以说受伤后基本无保障。

  那么商业保险能否作为补充?答案是肯定的,但如果你资金不多,作用仍然有限。目前条件较好的运动队或者职业俱乐部一般都为队员购买意外险,但如果整体投入不大,其赔付额并不高,如在中超被踢伤眼睛并失明的沈阳队外援班古拉,最终仅获得10万元保险赔付,商业保险对于有条件的运动员来说较为适合——如果保险公司答应他们可以巨额投保的话。

  人保财险一位经理曾表示,目前国内保险公司可以为运动员提供保障的商业险种很少,主要有团体意外险、雇主责任险,而且运动员大部分都只是为了某一个赛事单独投保,多为团体投注,针对个人的长期单独体育保险十分稀缺。像贝克汉姆那种为自己双腿投巨额保险的情况在国外运动员中非常普遍,但这种针对某一身体器官的保险至今未在国内出现,当年谢晖从德国踢球归来后就曾感叹,国内居然没有针对运动员的专门险种,遗憾的是,这一状况至今未有大的改观。

  国内运动员的体育保险制度的确还不够健全,但至少还有社保可上,有商业保险可买。运动员保险意识的淡薄倒是更令人吃惊,体校一些年轻运动员甚至表示这是教练该管的事,而部分成名运动员也从未把保险纳入自己的规划中,或许给运动员先上一堂保险课是更迫切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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