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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体育日报》杜旻:申花欠薪 该发的发该砍的砍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1月21日10:05 东方体育日报
文/杜旻 申花欠薪?有人相信,有人不信,引起大家关注,正常。 队员薪水太高,老板压力太大?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引起大家关注,正常。 记者调查下来,队员普遍反应:3个月工资没发,一半年薪没发,若干场和部分赛事奖金没发。朱骏不承认,不理解,没关系,“欠薪”之谜,总有解开的一天。 该发的,总会发的。申花大多数小队员,年薪不高,出场机会不多,职业生命有限,需要薪水维持生计,一直拖着,不是办法。 过高的,也应该砍。个别大腕动不动两三百万,背离中国足球市场和中国社会实际,很多还是足球泡沫时代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这一刀总要砍下来。 发钱也好,砍薪也罢,都要讲究一个规则。 发钱有发钱的规则,球员的基本劳动权益应该得到保障。给你卖命,为俱乐部踢球,捧着一个青春的饭碗,如果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球还怎么踢,这俱乐部还怎么管理?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搞足球也不是世外桃源,也要按照合同办事。 砍薪有砍薪的规则,想砍就砍,想给多少就给多少,更容易带来法律纠纷。中国足协不是有明文规定吗?所谓的“限薪令”,不就是为了帮助俱乐部整顿足球市场才颁布的吗?按照规定办事,无可厚非,砍得狠点,罚得重点,有依据就不怕惹麻烦。 怕就怕,做老板,心中老是一笔糊涂账。该发不发,该砍不砍。 扯开去,在中国,球员和俱乐部本就缺乏平等的对话机会。欠钱了,砍薪了,球员不敢到有关劳动部门去申诉,因为球员的工作权利,完全掌握在俱乐部手上。俱乐部可以不让球员在本队踢球,还可以不让球员到其他队踢球。既然这样,俱乐部更要遵纪守法,主动担负起维护中国足球市场的重任。 发钱发在明里,砍薪也砍在明里,大家心服口服。心气顺了,球就上去了。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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