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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媒体只救了艾冬梅一人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09:39  新京报

  ■ 头条评论

  「新闻眼」讨要到20万元工资和奖金,获得两家企业20万元捐赠,两年免费租用某商场柜台,收到某厂家价值3万元的货品,孩子免费在通州读幼儿园……现在的艾冬梅,与一年前每个月领取300元补助的艾冬梅相比,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地下到天上的演变,媒体是最重要的推手。然而,媒体从贫苦中救出艾冬梅,却也只是救出艾冬梅一人而已。

  2006年9月,艾冬梅、郭萍、李娟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王德显侵占财产,2007年6月,原被告双方庭外和解,被告满足了原告的经济要求。这一事件的圆满解决,用了9个月时间。9个月中,电视台、报纸、网络的相关报道,铺天盖地,超过了对任何一位体育明星的关注程度。畸形的脚,摆地摊,卖奖牌,与邹春兰相见……艾冬梅身上有着媒体挖之不竭、报之不尽的新闻,一个非著名运动员没有保障的苦难人生,呈现在社会各界面前。

  民众见惯的是中国体育在亚运会、奥运会等各级赛事上斩金夺银,艾冬梅们难以为继的生存状态,在某些人眼里,无异于一个遮蔽不及的脓疮。媒体把脓疮无情地挑破了。民众由此知道,明星运动员们飞黄腾达的场景,是金字塔的塔尖,在成绩上处在金字塔中游的艾冬梅们,生活尚且如此之多艰,处于塔基的其他运动员们,自然可以推断出结果了。

  艾冬梅的所得,超过了郭萍和李娟,她实际获得的有形与无形资产,大于被侵占财产的退还数额。她还有了新的生计,新的活路。记者在采访中感受到,艾冬梅已经变得善于与记者打交道。对待影响力不同的媒体,她的态度也产生了些许变化。

  这让不少媒体从业人员心理上同样发生微妙的变化。不少记者联想到艾冬梅身上层出不穷的新闻,联想到她相比于郭萍和李娟的风光,怀疑其背后是否隐藏着一个“策划师”。这显然是陷入了一个多疑的误区。“策划师”是否存在,并不重要。媒体基于正义和良心,客观、真实地报道这一事件,这是艾冬梅们在可能旷日持久的官司中早早脱身、索要回理所应得的钱财的重要原因。

  如今,艾冬梅有了较好的活路,获得了社会捐助,更是民众所愿意见到的。———媒体的初衷,本就是冀望通过报道发挥舆论作用,加速事件进程,并让她们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过上有保障的生活。

  不知道要回5.3万元的李娟,今后如何打算。我们所知道的郭萍,她打算拿打官司要回的11万元买房子、做小生意、治疗畸形的脚。即便是在消费较低的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这笔钱用做三处,也是不够的。郭萍对本报记者表示,她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知道媒体帮了她很多忙。这却让作为媒体人的我们感到悲哀。她官司的输赢,取决于法院的宣判,并非媒体;她未来的生活,在经济上,媒体并没能带给她实质性的帮助。

  在七台河市,除了体育,一无所有、一无所长、一无所恃的郭萍,租住在每月70元的土坯房里,她有生的挣扎与疼痛,都要慢慢地淡出我们的视线。没能成为明星的大多数体育运动员,如同郭萍,相信各有各的不易。明星运动员永远是绝少数。大部分的人可预料的结局,在目前的现状下,没有开始之前,就已经书写完毕。

  艾冬梅“获救”之后,我们会关注郭萍和李娟;郭萍和李娟“获救”之后,我们会关注更不知名的普通运动员的生存与命运。遗憾的是,目前为止,社会的爱心力量止于艾冬梅,尚未及郭萍与李娟。这也是社会爱心的有限性之所在。

  我们解决了艾冬梅这个个案,但如果不从体制上、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相关问题,便无法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发生。

  □曹艾林(资深体育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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