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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日报:“工资门” 击中了谁的命门?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21日05:49 杭州日报
多年前的某一天,艾冬梅发现其工行存折中2万元人民币被教练王德显擅自取走,欲哭无泪;也是多年前的某一天,当郭萍男友的母亲发现未来的媳妇双脚畸形时大惊失色,她强忍痛苦被迫告别一段美好恋情…… 这样的痛苦和屈辱,终于在这一天,2007年6月18日,得到了某种程度的释放或补偿:艾冬梅、郭萍、李娟三人与王德显、火车头体协因侵犯财产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法庭达成和解,艾冬梅等三人拿回了被王德显侵吞的二十余万工资奖金。这一本来应该今天开庭审理的事件,最终以和解的方式落幕,折射出运动员维权意识的提高。但是,人们心情依然沉重。王德显们的服软,只是他们面对即将开庭的传票和蠢蠢欲动的媒体时的无奈“悔改”。而艾冬梅之幸,在于她敢于用法律武器对“脓包”实施“外科手术”。艾冬梅之忧,是她并不能改变与她类似情景的运动员的命运。“工资门”事件,就像炮弹,呼啸着击中了我国传统体育体制下关于师徒关系的一个个缺口…… 文/本报记者 姚仲三 命门一:教练家庭式管理过时了 过去对于运动员而言,教练可以说等同于他们的父母,运动员不但要听命于教练的指挥,更要让教练掌管自己的生活起居,而在如此情况下,将钱放到教练处自然是顺理成章。 然而今时不同往日,队员们比过去变得更容易挣到钱,像今天的刘翔、姚明、田亮还有大批足球球星,他们如今的收入达到了过去老一辈运动员无法想像的程度。由此,一些身为教练的老一代,心有芥蒂。这种不平衡感,会慢慢侵蚀他们的良心。当运动员得到高额的奖金时,矛盾就出来了——奖金该归谁。 当年,王军霞就一辆奔驰的归属问题和马俊仁展开正面谈判,以致脱离马家军;陈露与教练李明珠因为奖金问题,最终分道扬镳。王德显同样扮演了这一幕,让我们回放这一刻:1996年,全国田径大奖赛北京站,进队不满一年的郭萍得了800米冠军,工作人员让郭萍去领5000元奖金,王德显知道后立马来到领奖处抢先接过一个信封,一数没错,揣进口袋转身就走了,留下手足无措的郭萍愣着…… 其实,不只郭萍,许多来自农村的运动员,一方面单纯朴实,另一方面教练对运动员拥有绝对的权威,教练将队员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但随着体育职业化浪潮的涌动以及队员的觉醒,仅依赖感情或权威维系的师徒关系,在利益面前被击得粉碎。队员们愤怒了:你怎么可以侵吞我的血汗钱?而王德显也疑惑了:没有我哪有你,你竟然把劳苦功高的家长给告了? 命门二:组织不能重金牌轻监督 王德显组织上从属于火车头体协,无疑,火车头体协在这个事件中也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作为艾冬梅、郭萍、李娟等人的管理单位,火车头体协无数次地让王德显私自领取本应该属于艾冬梅等人的工资、奖金不说,即使后来艾冬梅们无数次苦苦求助于火车头体协时,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她们说话,直到打官司,才放下架子,主动求和。这至少说明,在他们眼里,冠军教练你只要出成绩,队员的工资奖金就你说了算! 虽然低调求和,但火车头体协从来没人出来承担责任。去年初田管中心就对王德显作出了终身禁赛处罚决定,但现在他依旧神采飞扬地在带队训练。 有组织没有管理,有规章没约束,王德显的带队训练变成了“自立山头”。作为金牌教练,王德显确实为中国的中长跑事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孙英杰、邢慧娜等大牌运动员就是他一手带出来的。但就像“做队员,先做人”一样,我们也该倡导“做教练,先做人”的思想。 命门三:机制缺位教学关系模糊 “通过这件事情,我觉得给管理机关一个警示。我希望中国体育别再出现这样的事情,愿中国体育越来越美好。”这是艾冬梅说的。 “工资门”事件再一次提出了运动员与运动队、乃至和教练员的关系问题。艾冬梅们的“产权”属于谁?两个平等法人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依靠什么来维护?艾冬梅们到底是不是教练员的“包身工”?艾冬梅们的收益、尊严一定要靠上法庭才能维护? 看来,作为体育主管部门,是该到为各运动队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机制和条例的时候了,明确教练员和运动员的权利和职责,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运动员和教练员只是工作关系,不是家长和子女的关系。好在相关部门已经出台了有关运动员的保障政策,其中就规定以后教练不许代管运动员的奖金、工资等。虽然值得庆幸,但还是觉得悲哀。 “训练上是天使,生活上是魔鬼”,这是王德显的真实写照。我们不希望今后在竞技体育界还出现第二个、第三个王德显,我们当然也不希望卖奖牌之类的事一幕幕地重演。 希望更多的艾冬梅们能把握好自己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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