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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商报:家长制可以休矣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20日07:29 长江商报
教练和运动员之间,该是一种什么关系?艾冬梅和王德显的例子显然是个反面教材。再往上追溯,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曾经叱咤中国体坛的“马家军”就是因为师徒反目而走向衰落。 1994年,包括王军霞在内的全体队员签名“上书”马俊仁,一夜之间十几名女弟子集体“叛逃”。原因是:教练家长制专横管理,动辄打骂;运动员要求拿奖金未果。 比较这两次事件,很多细节惊人的相似。王德显和马俊仁都是基层田径教练出身,她们的弟子大部分都是来自农村的女性,一方面吃苦耐劳,容易出成绩。另一方面单纯朴实,没见过世面,也就相对容易“管理”。在这种模式下,教练对运动员拥有绝对的权威,不仅仅是在训练方面,包括运动员的生活起居,甚至恋爱这样极度私人的事,都属于教练的管理范围。时间一长,教练自然而然地就将队员视为自己的私人财产,动辄体罚。在这样的背景下,王德显随意取走弟子的工资和奖金也就不足为奇了。 事实上,火车头体协在这个事件中也扮演了一个不光彩的角色。作为艾冬梅、郭萍、李娟等人的管理单位,火车头体协让王德显私自领取了本应该属于艾冬梅等人的工资、奖金。 同样是田径,在中国体坛还有一对正面榜样——刘翔和孙海平。印象中刘翔不止一次地说过,他和“师傅”的感情比父子关系还要亲。这对师徒有什么不同之处?首先,孙海平很清楚,他只是刘翔的教练,什么该管什么不该管界限分明。其次,在很多人忌讳的奖金分配问题上,两人之间非常透明。 仅依赖感情或权威维系的师徒关系,在利益出现时常常不堪一击。到现在,很多队员在进入专业队时拿到的合同仍只有薄薄一页纸,而姚明2002年赴NBA打球时合约的厚度差不多比得上一本书了。归根到底,只有从制度上规范运动员和教练员的关系,才能避免这种现象的发生。 文/郑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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