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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王燕事件之后的“封字诀”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18日08:59  新京报

  「新闻眼」15岁的王燕从高低杠上掉落之后,浙江体操队、赛事组委会以及体操中心方面,三日之内,都作出了反应。一些老记者对此感叹:这种事搁在以往,是不可能这么快曝光的。这说明公共舆论的作用并不像某些人想的那样,给有关部门添堵,给伤者的创面上撒盐。有时候,它迫使某些人“进步”。

  事件发生后,许多人就金牌与生命孰轻孰重探讨了一番。这还用探讨吗?谁都知道,生命比金牌重要,假如有人用一块金牌去置换你的后半生直立行走功能,你肯定不会同意。可那是因为你是体制的槛外人。尽管你难以相信,但还是有人会同意类似的交换,否则就不会有诸多人前赴后继地服用兴奋剂了。

  把此问题放在体制外讨论是荒谬的。譬如王燕事件发生后,一位体操教练抱怨,媒体把此事放大,称家长们看到报道后会片面地认为,体操是个高危项目,“不利于基层教练的选材和我国体操人才的培养”,你看,你还能和持此看法的专业人士争论吗?你根本达不到这种“高瞻远瞩”的高度。出发点不同,立场不同,你说东,他说西,因此辩无可辩。

  赛事组委会某官员这样“教育”记者:如果因为王燕受伤了就来质疑我们的比赛,那是不是F1比赛就不要办了,奥运会也不要办了?这句话中有一个明确的信息:作为记者,你只拥有在规定范畴内的采访权,而没有质疑权。你怀疑,就是成心添乱,就是反对竞技体育,就是对抗奥林匹克精神。

  有这些重如

泰山的话在前,公众看到的是完全可以预计的结果就不奇怪了———果然,有关人士先后否认了追求难度、器材影响、救助措施不力等等原因。若干个否认推演出一个结果———这个花季少女的重伤纯属意外。

  意外是什么?是不可抗力,是不可预知的结果,也就是说,是天灾而非人祸。

  很多事故的责任,都是这样撇清的。

  当一件不那么美妙的事件发生后,潜在的责任人最常见的反应是,动用可堪利用的职权“封口”。王燕事件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记者们通过各种渠道接到某种“招呼”,当然,“打招呼”的人是不会承认有“封口令”存在的,有能力封别人口的人,自己的口风当然严得紧。

  “家丑不可外扬”是中国人自小接受的教育之一,比如笔者和老妈吵架时,她老人家的第一个动作就是,立刻紧闭门窗,检查完隔音效果后,再踅回来放心地骂几句“小兔崽子”。于是每逢不得不吵的架,我就把声音提高八度,这样基本就可立于不败之地。假如一个家庭里的拌嘴也算“丑闻”的话,那么这个“丑闻”被扩散的后果的承担者就是家长,家母认定外人会笑话她而不会笑话她儿子———这才是我能战胜老妈的决定性因素,而不是因为我的嗓门多么宏亮、语言多么有杀伤力。

  回到王燕事件。“家长们”最初的反应和一个家庭妇女参差相仿,笔者想问的是:倘若是一起意外事件,那么你们的恐惧、你们的“紧闭门窗”,究竟是为何呢?

  作一个极不恰当的比喻,假如有一块布,大到足够覆盖整个太湖,是不是太湖就此变成一泓清水,蓝藻就此蒸发?你恐人怀疑,我必疑你心有暗鬼———谣言有时是逼出来的。

  我们的记者在采访过程中,有幸聆训如下话语———某官员说:你不去关心上海女团拿了冠军,跑来关心王燕的事情干什么?这话冷静得令人发指,几乎是直接挑战新闻从业者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领导的语言引导我们的思维回到金牌和生命孰轻孰重的老话题上,于是乎,又似乎辩无可辩了。但我还是要勉力说一句:比起一个鲜活的生命,冠军奖杯,不过是轻如鸿毛。

  □阿拉丁(本报体育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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