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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体育》文涛:体操艺术美下的失衡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15日09:23  足球-劲体育

  在全国比赛中严重受伤的体操小将王燕这几天成了新闻人物。在悲剧发生后,大家应该做的是为伤者祈祷,祝福她能早点康复,但同时,高风险项目运动员意外伤害的防范和受伤后的保险保障问题也更应该再度引起重视。

  部分关心王燕命运的人们,甚至提出取消体操项目这样极端的建议。这很明显是因噎废食的意气想法。体操是大项,在很多国家是非常受群众欢迎的项目,尤其是在欧美国家。如何防范体操运动中的伤害事故?加强预防是最直接的举措,国家队女队负责人陆善真就在事发后表示:“体操项目存在着安全风险,意外在比赛中也会出现,这就更需要我们的教练在比赛前给运动员的工作做踏实。比如说,状态不好和热身不够的队员坚决不能冒险上场比赛。”

  另外,我们是否可以思考一下,体操运动在难度和艺术性两方面是不是有些失衡了?为了追求好成绩,很多队伍在难度方面的要求越来越苛求。倒是体操掌门、国际体联主席布鲁诺先生一针见血:“现在体操界并没有完全理解新规则。很多人认为难度是第一位的,哪怕做得质量不高,得分也会占优势,这样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我们应该加大失误和缺乏艺术感的扣分力度,你有高难度当然更有机会赢,但必须建立在高质量完成的基础上,如不然,扣分力度应该加大,让人们看到单纯追求难度的不良后果。”

  事实上,除了桑兰事件,前国家体操队主力运动员董芳霄因伤退役的事件也曾推动过运动员保障问题的进步。2002年,董芳霄因患股骨头坏死而遗憾地退出赛场,她的伤残互助保险金申请书也报到了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体育保险部。由于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主要是针对在训练比赛中发生的意外伤害进行赔偿,若按照商业保险的规定,被保险人的伤病是不属于伤残保险赔付范围的。总局从2001年就决定从商业保险改为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其目的就是要解除他们因训练、比赛所致伤残病痛的后顾之忧,鼓励运动员刻苦训练,顽强拼搏。因此,体育基金会根据与《优秀运动员运动伤残等级标准》第八级相近的条款,给予董芳霄一万元人民币的互助保险赔偿金。

  董芳霄事件后,体育总局面向所有选手实施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国家队队员。参加保险的运动员只需交纳象征性的100元人民币(这个金额远远低于商业保险),就可以得到最高达30万元的赔付保险。

  但是,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支持,运动员保障问题实施起来还是有难度的。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叶乔波就曾提交了加强运动员保障的提案。“现行《体育法》纲领性过强,没有对运动员伤残

医疗保险、社保互助进行具体的立法保护。”

  叶乔波指出,从1994年到2006年,我国

体育彩票公益金总额达513亿元,其中约有44%的比例归国家
财政部
。“如果总局协同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就可以把公益金的使用范围扩展到运动员社保资金的支出。”

  体操赛场上出现的种种悲剧,我们可以通过加强预防,改规则来尽量规避,但一旦出了问题,运动员今后的保障就成了焦点。但愿王燕事件能在这方面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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