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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伤痛 运动员的梦魇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14日17:30 北京晚报
几天前,在全国体操锦标赛赛场,年仅15岁的王燕在高低杠比赛时受伤,目前正在救治,不排除高位截瘫的危险。 伤病是每一个运动员的大敌,伤害更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一位冰雪世界冠军这样说:“运动员挺不容易的,我们是在用青春挣一辈子的钱,别看我们夺冠后能有大量的奖金,退役后我们要用这些钱治疗身体上的伤,有的伤是一生无法治愈的。” 其实早在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就下达文件要求各个运动队给运动员购买意外保险,国家队也会给队员每人买一份保险。国家体育总局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保险待遇标准分为十二级,特等为30万元人民币,十一级为1000元人民币。但是,各地方队的各运动项目运动队肯定给每个人都购买保险了吗?未必!况且,即便是国家规定钱数以及保险钱数,能使一个严重受伤且人生就此改变的运动员了此一生吗? 近年来,各个项目因伤病提前退役的运动员不在少数。难怪邓亚萍直言:“运动员为国拼搏不易,我希望国家有一个类似国外慈善机构,对严重受伤的运动员进行下半生的资金提供和照顾。”刘翔以身作则,他去年就参加了一个关于运动员退役后生活保障的慈善机构活动,他说:“我以后也有退役的一天,也会有伤情,所以我也希望有一个机构,替运动员解除后顾之忧。”而捐款和一时的慈善活动,是无法解决这个社会问题的。 欧洲的体育医疗保险业十分发达,慈善事业比较完善。一名运动员严重受伤,他将得到一份完备的保险,因为他们都有保险经纪公司作为代理。同时,相关的运动员伤残和退役基金会和一些慈善机构还会给予这名伤员必要的资金投入。同时,相关医院一条龙终生服务。 而我们呢?对目前中国体育保险现状有着独到尖锐分析的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感慨:"发展体育保险的呼声高唱数年,其发展却举步维艰。真正意义上的体育保险应该是商业保险,现在我们是'赞助性的公益化模式'的保险可谓杯水车薪。" 欧洲对每一名运动员都有详细的身体跟踪数据和伤病资料,一旦出现问题,他们会根据科学的依据,进行伤情确定,然后按照严格的规定办事。而国内保险公司在体育保险费率制定上缺乏基本数据,在条款设计上,还没有针对体育项目、运动创伤和伤病开办具体的保险。更要命的是,欧洲对在俱乐部或国家队注册的所有运动员都有详细跟踪数据和文件。而我们国家队明星不用发愁,他们有相应的保证,地方队主力也不用担心,可是大多数没出名就因伤退出的草根阶层就惨了。这种心理上的伤痛。比肉体伤痛更令人心寒。 本报记者孔宁J087 新闻链接 ●1995年3月,11位全国政协委员向政协全国八届五次会议递交了议案,要求给那些为我国体育事业作出贡献的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建立伤残保险和养老保险制度。 ●1996年,香港南华体育会主席洪祖杭先生在中华体育基金会秘书长吴振绵的提议下,先后向基金会捐款共计1200万元用于建立专项保险基金,为所有国家队运动员投保。 ●1998年9月28日,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正式同中保人寿保险公司签订国家队运动员伤残保险,其保险金额从3000元到30万元。 ●从1998年开始,中华全国体育基金会先后为1400名国家队运动员投保运动员伤残保险。普通运动员在死亡和伤残时最高可获30万元的赔偿,获得世界冠军的运动员最高可获赔偿60万元。 ●2002年9月27日,国家体育总局颁布《优秀运动员伤残互助保险试行办法》,对参加“互助保险”的运动员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即投保人应该是“优秀运动员”。 ●2004年3月7日,我国第一家专业从事体育保险的经纪公司——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京成立。中体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将从事保监会批准的所有保险经纪业务,主要以运动员保险、赛事保险、体育保险咨询为主体业务。 本报记者孔宁J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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