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法庭驳回刘春红曹磊上诉 奥运金牌恐仍被收
北京时间8月29日消息,据路透社报道,体育仲裁法庭(CAS)已经驳回了刘春红和曹磊的上诉,在此前她们由于在复检中尿样呈阳性,都已经被国际奥委会取消了成绩。
今年1月13日,国际奥委会正式公告,陈燮霞、曹磊和刘春红三位中国选手,因服用兴奋剂违规成立,取消她们在北京奥运会上取得的三冠成绩,并收回奥运金牌。在这届奥运会上,同时查出的还有其他八名获得奖牌的举重选手,统统都接到了类似处罚令。
据路透社的消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已经驳回了刘春红和曹磊的上诉请求,路透社的报道内容如下:
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已经驳回了(dismiss)两名中国举重选手的上诉请求,她们在2008年奥运会上获得金牌,但在8年之后的复检中出了问题,金牌被剥夺。在1月份,CAS命令曹磊(女子75公斤级)和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交还她们的金牌。另一名在08年奥运会获得金牌的中国选手陈燮霞,也已经被国际奥委会取消了成绩,她在复检中被查出人体生长激素(human growth hormones)阳性。
本周一CAS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支持国际奥委会对两名选手的处罚决定,声明中说:“作为后果,刘春红(女子69公斤级)和曹磊(女子75公斤级)的成绩被取消。”
目前国际举联的官网上陈燮霞的成绩已经被移到了DSQ(取消成绩)一栏,但刘春红和曹磊的位置还在第一位,值得一提的是,这一变化在今年3月就已发生,不知道是不是由于后两人提出了上诉的缘故,但随着CAS的仲裁,恐怕刘春红和曹磊的成绩也很难保住了。
此次驳回刘春红和曹磊的上诉,意味着中国举重队将面临至少一年的全队禁赛处罚。根据国际举重联合会去年6月的新规,一个协会在一年内出现三例兴奋剂事件,该协会内所有运动员将被禁赛四年。如果是首次使用兴奋剂,则有可能只被禁赛一年。
(新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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