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政法司:赛事审批权松绑不容易

2015年01月12日05:45  中国青年报 微博 收藏本文

  “在相关文件出台后,外界普遍解读,国家体育总局并没有真正下放审批权,但我认为,依照国务院文件的要求,我们不是收紧了,反而是更放宽了。”体育总局政法司司长刘岩今天在一个体育产业相关论坛上表示。

  去年年底,《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出台,体育总局很快公布了《关于推进体育赛事审批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性单项体育协会竞技体育重要赛事名录”的通知》和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在华举办国际体育赛事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的通知》等3个配套文件。

  不过,之前不论是媒体还是体育专家,在解读体育总局的相关文件时都认为,体育总局在取消赛事审批权时“扭扭捏捏”,而且未经相关部门确认,不得使用“中国”、“全国”、“国家”、“中华”字样或具有类似含义的词汇来命名体育赛事。

  “我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体育要把自己束缚成这样?文艺界可以随便用什么中国好声音,一播就好几个月,而体育却不可以。我认为,体育总局还是不肯放权。”著名社会体育研究专家、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卢元镇今天在论坛上说。

  对此,刘岩也给予了解释和说明。在他看来,体育总局已经取消了绝大多数体育赛事的审批权,之所以在全国性赛事、单项体育协会重要赛事,以及国际体育赛事上设置门槛,也是为现实所困。

  “像全运会这样的全国性赛事的审批权是在国务院,体育总局无权取消。对国际比赛涉及外事方面的要求,总局不可能一家说了算。至于重要赛事名录里的167项比赛,则是出于协会的需要,毕竟竞技体育还要肩负争金夺银的任务。”刘岩解释说。

  但问题来了,从体育产业的角度出发,在单项体育协会自留的这167项比赛中,有不少市场潜力不错的赛事,在业界专家看来,体育总局的所作所为既和国务院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要求相背离,在中国体育政企不分的大背景下,又继续给了各单项协会或项目中心权利寻租的空间。

  “即使是重点赛事名录里的比赛,总局也要求各单项体育协会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刘岩说,但卢元镇对此却有不同看法:“赛事审批的背后,必然存在所谓的赛事审批费用,这是事实,说白了,单项协会或项目中心,就是靠这个支撑的。”

  卢元镇还特别指出,即便是体育总局取消审批权的那些赛事,也不能对比赛放任不管,而要提供相应的服务和保障。“项目审批权是取消了,但体育总局在项目级别认证等方面,要提供相关的服务,否则就会出现赛事良莠不齐的情况。”

  本报北京1月11日电

文章关键词: 赛事体育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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