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塞罗那奥运会冠军庄晓岩诉广东健力宝集团有限公司赠与合同纠纷一案,12日下午在佛山市三水区法院开庭审理,近两个小时庭审之后,并未当庭判决。庄晓岩的律师杨富壮表示,可能会有第二次开庭。(9月13日 新华网)
健力宝公司肯定没有想到,企业20年前的一次捐赠活动,竟然在20年后被当年的奥运冠军告上法庭。客观而言,不管是对于著名的健力宝公司还是各位奥运冠军,4万元都算不上巨款,但是这其中所透露出的诚信意识,契约精神,却贵比黄金。
面对奥运冠军的质疑,健力宝方面先是否认了每个罐价值4万元的说法,随后又宣称“金罐为纯金打造”是庄晓岩的个人理解。这样的辩解,就有点耍无赖的味道了。首先从常理理解,企业会拿价值50块钱的罐子做奖品去奖励奥运冠军吗?这显然不符合常理常情,不论是谁都从心里觉得健力宝奖励的金罐,必定是价值不菲的纯金制品。现在健力宝以双方当初没有对材质及价格做出约定来推卸责任,有无理狡辩之嫌。
其次,健力宝向奥运冠军捐赠的是金罐,并且价值数万元,既是当年健力宝对媒体所宣传的,同时也有当年全国媒体的报道为证。如果像健力宝所说的那样,自己没有说过罐子是金质的,也没说过价值4万元,那么在当年媒体铺天盖地进行报道的时候,健力宝为何不辟谣?
很显然,企业出资奖励奥运冠军,并非是一种单纯的付出,这背后企业同样有着自己的利益诉求,那就是利用奥运冠军的名气做宣传,树立企业形象。从结果来看,企业也达到了自己所期望的效果,媒体对奖励行为铺天盖地的报道,就是证明。
这也就决定了,捐赠行为的双方,都应该秉持一种诚实守信的原则,都应该具备基本的契约精神,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互惠互利的双赢局面。对企业来说,要保证奖品的货真价实,对奥运冠军来说,要允许企业利用自己的名字进行报道等。可是现在健力宝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明显有欺骗之嫌。
如今,健力宝是否能够省下这几万元的金罐钱难说,却已落下没有诚信意识的坏名声,这实在是捡芝麻丢西瓜之举,完全得不偿失。□苑广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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