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11月26日,国际奥委会宣布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权利。没有这一天,就不会有洛杉矶奥运会上许海峰的枪声,不会有中国体育健儿获得的172枚奥运金牌,也不会有让中华民族梦想成真的2008年北京奥运会。但是,当年中国为何要同国际奥委会断绝关系?中国在重返奥运大家庭的过程中历经了多少坎坷?解开了什么死结?人们至今知之不多。本文是对中国重返奥运过程的全面解密。对于广大读者,文中讲述的既是历史,也是新闻。
重返奥运的初次努力
同国际奥委会断绝关系以后,中国体育界一度本着独立自主的精神,发起、组织和举办了包括世界乒乓球锦标赛(当时乒乓球还不是奥运会项目),新兴力量运动会,亚非拉乒乓球友好邀请赛等大型国际体育活动,以扩大中国体育在世界上的影响,这些活动也都取得一定的成果。但是客观地讲,这些比赛的影响还不够大,与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威望尚存在一定差距。中国奥委会副主席魏纪中后来说:“总的看来,当时的做法不是很成功,所以到70年代初,中国体育界就形成一种共识,即中国体育要想真正走向世界,还是要回到奥林匹克运动中。”
1971年10月25日,联合国通过2758号决议,恢复中国在联合国中的一切合法权利,将台湾代表驱逐出联合国及其所属机构。1972年,国际奥委会举行第73次全会上,爱尔兰人基拉宁取代布伦戴奇当选为国际奥委会主席。国际体育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亚非国家大量加入国际体育组织。国际政治大环境和国际体育界的变化,包括国际奥委会领导层的变化,成为中国重返奥运大家庭的契机。
1973年1月,第二届全非运动会在尼日利亚首都拉各斯举行,国际奥委会主席基拉宁作为贵宾出席了开幕式。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长宋中也应邀出席。1月8日上午,在意大利奥委会主席奥奈斯蒂安排下,宋中与基拉宁进行了会晤,这是自1958年中国中断与国际奥委会的联系以来,中国官员与国际奥委会主席之间的第一次接触。
会晤中,基拉宁询问了中国国内开展哪些体育项目和奥运会项目,中国参加了哪些国际体育组织。当谈到中国在国际奥委会的合法权利问题时,基拉宁问宋中:“是否可以这样认为,即在开除台湾的条件下,你们愿意加入国际奥委会?”
宋中回答说:“我们的立场很清楚,我们不能容忍任何国际体育组织中有‘两个中国’或‘一中一台’的情况存在。”
1973年,邓小平复出担任国务院副总理。1974年初,小平同志指示,对国际奥委会和国际体育组织“要采取积极主动的方针”。根据这一指示,国家体委决定,加强对国际奥委会委员的个人接触,争取他们对中国立场的理解和支持。经过一段时间工作,中国体育界与日本、伊朗、突尼斯、巴基斯坦、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联邦德国、罗马尼亚等国家的国际奥委会委员建立起良好关系,为中国重返奥运大家庭打下“群众基础”。
1974年9月,中国首次亮相亚运会,即以33枚金牌的成绩排名金牌榜第三名,令世界瞩目。国家体委领导决定趁势而上,将1975和1976两年的工作重点放在对国际奥委会开展工作方面,为中国运动员参加1976年蒙特利尔奥运会创造条件。
1975年4月9日,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以代主席赵正洪的名义向国际奥委会递交了申请书,全文如下:
申请书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是全中国(包括台湾省)领土上管辖所有体育运动的唯一合法的全国性组织。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要求国际奥委会撤消对地址在中国台湾省所谓的“中华民国奥委会”的承认,并确认中华全国体育总会(中国奥委会)是在国际奥委会和奥林匹克运动中唯一代表全中国的组织。
中华全国体育总会
(中国奥委会)
1975年4月9日于北京
一个月后,国家奥奥委会协会(ANOC)代表大会、国际奥委会执委会与国家/地区奥委会联席会议在意大利罗马举行。会议期间,基拉宁会晤了中国代表周正。基拉宁对周正说:“国际奥委会已经收到你们的申请,我们很想看到中国尽快回到奥林匹克运动中来。八亿人口的大国也好,四千万人口的小国也好,都要经过同样的法律程序。你们在申请书中提到驱逐台湾,我们将在下周把你们的申请提交国际奥会执委会和全会讨论,希望能尽快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然而,正当各项工作紧锣密鼓进行之中,国内突然刮起“反击右倾翻案风”。因为小平同志对重返奥运有过指示,四人帮一伙便将这件事情定性为在体育领域中的右倾翻案风,国家体委内部人人自危,谁也不敢再提这件事情。”
重返奥运的初次努力就这样被搁置起来。(罗京生/张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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