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游泳名将欧阳鲲鹏的终身禁赛,到百米女飞人王静的禁赛4年,再到佟文的禁赛2年,都是服用禁药,处罚力度差距咋就那么大?──兰州读者weaseljing
体坛:在佟文体内检测到的违禁成分为克伦特罗。这种物质在医学上被用于治疗呼吸系统疾病,常见于平喘宁等药物。而在动物源食品中常以瘦肉精的形式出现。佟文目前禁赛2年的处罚是国际柔道联合会根据其反兴奋剂条例执行的。但对于佟文,国内的处罚办法尚未出台,最终的禁赛年限还要根据管理部门的调查结果来确定。
欧阳鲲鹏2008年5月在一次赛外检查中被测出的违禁物质为蛋白同化制剂,属于合成类固醇。虽是初犯,但其事发时的大背景正逢北京奥运会前夕,国家体育总局在当年3月刚颁布《国家队运动员兴奋剂违规处罚办法》,其中明文规定,“凡是备战奥运会的国家队成员查出使用兴奋剂,将会从严从重处罚”。按照这一办法,国家队运动员欧阳鲲鹏才被处以了终身禁赛的重罚。并且这一处罚决定也在公布前上报到了国际泳联并得到了批复。
去年山东全运会期间,女子百米冠军王静在赛内检测中尿样呈外源性表睾酮及睾酮代谢物阳性,涉及遮蔽剂及合成类固醇两大类。原本,按照国家体育总局《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兴奋剂违规处罚办法》有关规定,王静应被处以终身禁赛。所以这一处罚也被某些媒体质疑为“轻判”。但在国际田联反兴奋剂条例中并没有终身禁赛的规定,其对初犯者的最高禁赛年限只有4年。
其实,对于出现兴奋剂问题的运动员目前的处罚办法都还没有统一标准。由世界反兴奋剂机构制定的《世界反兴奋剂条例》是大的框架,这一条例供国际奥委会、国际残疾人奥委会、各国际单项体育联合会、重大赛事组织机构、国家反兴奋剂组织等机构在其权限内采用和实施。在此条例指导下,以上各部门可根据各自情况分别制定相关条例。
我国在1998年由体育总局颁布的《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暂行)规定》,俗称“一号令”,对技术处罚和经济处罚都作了详尽规定,成为我国处罚使用兴奋剂行为的基本法规。还有2004年,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的第398号国务院令,正式颁布《反兴奋剂条例》,并于当年3月1目正式实施。我国也成为为数不多的专门立法规范反兴奋剂事务的国家。此外,体育总局下属各中心也可视情况制定各自的管理办法,例如《中国田径协会注册运动员兴奋剂违规处罚办法》,这是对总局兴奋剂管理办法的补充形式。另外,在特殊时期,相关部门经常会制定临时的、针对性强的规定,这种规定往往很严厉,欧阳鲲鹏就是这一特殊规定的“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