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前国家体育总局局长袁伟民的新书《袁伟民与体坛风云》出版已一月有余,尽管该书内容丰富,涉及体坛方方面面,但“某资深委员”相关事宜一直是媒体关注的热点,读者热议的焦点。《新民周刊》在《袁伟民与体坛风云》出版后的第一时间采访了袁伟民和何振梁,并刊发了封面报道《袁伟民质疑何振梁》(10月16日出版),引起广大读者的强烈反响。有人说,这是两位老人的个人之争;有人说,这是两条“路线”之争。袁何之争缘何,值得一议。
袁何之争缘何:国家利益与个人自由
或许,袁伟民和何振梁展现的是两种中国人的生动面孔:袁伟民骨子里的价值观简单直接而且强烈真实:国家至上;而名为国际奥委会委员实则中国体育官员身份的何振梁,似乎已被“国际化”改造得“面目全非”。国家利益与个人自由——一个开放的中国需要共同面对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讲,袁何之争意义深远。
撰稿·司马平邦
一个是1939年出生,一个是1929年出生,两人加起来正好150岁。
一个是中国奥委会第三届主席,另一个是中国奥委会第五届主席;现在他们又都是中国奥委会的名誉主席,另一位名誉主席是当年带领新中国的体育代表团第一次杀进奥运会的李梦华。
一个是中国最著名的“体育外交家”,另一个是中国最功勋卓著的国家队主教练、体育总局局长。
而他们之间矛盾的焦点又恰恰是2008年那场史上最宏大的北京奥运会。
有意思之极。
是“人品问题”?是“国家机密”?
袁伟民为什么选择在何振梁即将从国际奥委会委员的职位上退休的关口,而不是在2008年中国的奥运之年推出自己的新书《袁伟民和体坛风云》,也颇耐人寻味。或者是他不得不说不吐不快,而终于等到了这个可以一抒胸臆的关口——反正何振梁要退休了,曝光一个已经离任的中国“最著名的体育外交家”的不堪事,并且在北京奥运会“成功”之后,或者这对中国的奥运声誉造成的伤害最小吧。
以袁伟民,一个运动员出身并曾把中国女排带到世界最高领奖台的血性汉子,这口气从2001年到2009年忍了8年,你不让它爆发出来,恐怕也有失人道——我看到前浙江省体育局局长陈培德先生在一篇文章里居然以袁伟民出书“犯了政治之大忌”和“泄露了国家机密”来指责,说“诋毁过去的老上级是个人品质问题,造成国家机密泄露则是政治纪律问题”。
“诋毁过去的老上级”和诋毁任何人一样都有个人品质问题,但如果这位“老上级”果真有问题,揭一下自然算不上“诋毁”的,再说袁伟民当副部级先于何振梁,袁后来是正部级,何一直是副部级,算不上何是袁的老上级。
说到“国家外交策略、外交机密泄露”,可能陈培德先生当年是被政治搞怕了,一提到“路线”、“政治”和“国家”就怕得要死,另一方面,或者是深谙其道,不管什么争议如果你不想让它分出是非或分出个是非后于己不利,咱就抬出“路线”、“政治”和“国家”这样的大块头词汇,吓得人尿裤子。说实话,中国体育的所谓“政治”大局再大大不过北京奥运,奥运都过去一年了,若真有秘密也到了该解密的时候了。
什么是“国家机密”?在我理解,所谓的“国家机密”起码都是经由国家保密制度和保密机关界定,然后经过技术手段处理,烙上火封锁进国家档案馆最秘密的保险柜里,并写上“此文件N年之后方可解密”的东西。别动不动就拿“国家机密”和“泄露国家机密”来唬人,而关于2001年中国申奥上什么“合纵连横”之策其实在当时都算不得秘密的事,各种“组合”外电都分别报道过的,其核心内容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世俗级别的约定俗成罢了。
而我们真正只关心的是:袁伟民书里说的那些到底是不是真的?
我们只相信诚实者
袁何之争公开后,何振梁在最初受到记者质问时的回答是:“你信吗?……”接着的一种回答是:“国际奥委会的投票从来都是秘密进行的,袁伟民怎么知道我投给谁?”之后的又一种回答是:“当时的策略是支持一个稳住四个,我所做的重大事情,都是得到奥申委主要领导批准的。”最近的回答是:“其实我连署提名了金云龙,而把票投给了罗格。”最新的回答是:“其实我由始至终支持的都是罗格,袁伟民编造事实,真是太离奇了!”
袁何之争,我们只相信诚实者。从何振梁的一系列回答中,不难作出这样的判断:申办是国家行为,连时任北京奥申委执行主席的袁伟民都不知道何振梁的票投给了谁,可见其我行我素。如果说连署提名金云龙是为了贯彻何振梁所说的“支持一个稳住四个”的策略,那也应该是首先提名支持者罗格,而不是先同意连署金云龙再提名罗格。
申办是国家行为,这么大的事,首先应听取国家、奥申委的意见。而无论是在何振梁的书中,还是在袁伟民的书中,都可以看到连署首提金云龙,是何振梁的个人行为。在他2001年3月1日的申奥日记中写道:“金云龙8时半来电话……金想请我联署。我知道金是想利用我的威望。但我别无选择,如我表现出犹豫,更不用说谢绝,都对北京不利,因为我知道金的为人。所以我当即同意。”何振梁最近向记者补充了一个他过去在书中并没写过的情节:“我深知连署这事对申奥的影响,所以,下午特意向当时北京市的主要领导以及袁伟民、李志坚进行了通报。”
而在袁伟民新书第86页是这么描述事情真相的:“第一次出乎意料的事发生在2001年3月2日。有人告诉我,从来自境外信息获悉,一位国际奥委会资深的中国委员已推荐金云龙竞选国际奥委会主席。这天,我们正在北京市政府会议室里开会,我和李志坚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震惊,因为按照国际奥委会章程规定,竞选主席需要国际奥委会执委成员推荐,当时中国只有这位资深委员是执委,平时他与金云龙关系较好,这是许多委员都知道的,但是,这次推荐谁竞选主席可直接关系到北京申办能否成功,为什么事先他一点儿也没有透露要这么做?很明显,此举与奥申委制定的总策略是完全相悖的。我立即将此信息告诉了时任北京申奥领导小组副组长、北京市委书记贾庆林,贾庆林、刘淇和奥申委其他领导都感到吃惊,认为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当天下午就立即召开奥申委领导小组扩大会议,请这位资深委员讲明情况。他承认有这个事实,但并没有说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为了避免此举所带来的不良影响,造成罗格和欧洲委员们的误会,我们商量了一个紧急补救措施:请这位资深委员马上再连署推荐第二个新主席候选人罗格……”
从以上两本书内容的摘录,谁诚实,谁真实,一目了然。显然,何振梁是把3月1日他当即同意金云龙连署后,第二天奥申委领导从外电获悉后对他进行质疑,他才被动讲出此事,说成了他主动通报此事,有偷梁换柱之嫌。在何振梁看来,通报一下已属不错,可在袁伟民看来,如他书中所写:按理说,这么大、这么重要的事情,他事前应该征求一下奥申委和中国奥委会的意见吧!按中国外事纪律是要打报告请示的,可是他没有,口头报告也没有。他年事已高,干了一辈子体育外交工作,按理什么规矩都懂,当时我们能说什么呢!可见,袁何之争不是简单的体育外事工作方法之争,而是作为个人国际化以后,要不要国家观念、组织观念,要不要摆正国家和个人位置之争。
客观反馈的投票走向
在袁何之争公开化之后,何振梁曾表示“将连署提名和投票支持混为一谈,是对国际奥委会基本运作缺乏起码的了解。”是的,提名是提名,投票是投票,但先提谁,后提谁有倾向,谁都懂。那么,再看看何振梁的票究竟投给了谁呢?按申办是国家行为,他理应投给罗格,但是否投给了罗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