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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再曝两新代领人身份 称有人想“把我赶出国”(3)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14:02  南风窗

  体育寡头

  清华队与国家队的矛盾常被归纳为于芬和周继红的个人矛盾,然而于芬认为,她和周并没有发生过直接的冲突,更多是不同理念和国家队的垄断所造成的。

  于芬和周继红都曾是北京体育大学研究生冠军班的学员,2007年于芬获博士学位的论文是《对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体系的探讨——清华大学跳水队实证研究》。而2005年,周继红获硕士学位的论文题目是《双人跳水比赛制胜因素解析与中国高水平运动员的训练实践》。

  周继红在论文中写道:“中国跳水界充分利用我国举国体制优势,建立了四级训练网,形成了少体校、体校、专业队、国家队金字塔体制……建立了良性的人才培养机制,造就出一大批高水平的运动员……举国体制下的‘国家队集训制度’为运动员的系统训练与成功比赛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条件。”

  同样是研究高水平运动员,在于芬看来,目前除了体育行政系统外,其他系统难以成为高水平运动员的培养主体,而金牌又掩饰了现有单一主体,人才浪费、资源浪费、综合素质不高等问题,清华大学愿意出钱出人做一种新的教育尝试,然而正就是处在金字塔尖儿、高调实行军事化管理的国家队封死了清华大学目前的道路。

  对竞技体育而言,塔尖上的国家各管理中心及国家队责任最大,利益也最为集中。“它们垄断一切人财物资源,往往不懂尊重他人合法权益,也缺乏解决各种矛盾的意愿和能力,他们离开行政权力和手段一事无成。”一位多年前也曾遭遇奖金问题困扰的地方队奥运金牌教练这样说道,“长此以往,权力和利益结为一体的体育寡头就会出现,但问题是,他们的资源是公众赋予的,他们的利益是纳税人的钱,他们凭什么不能接受司法监督?奖金凭什么独立于审计之外?”

  于芬则说,清华队能不能参加世界大赛,哪怕是世界大运会,都是国家队领队周继红说了算,而奖金,也是周说了算,“游泳中心的副主任雷鸣找我谈话时,她说跳水队申报奖金及发放都是周继红具体负责的。”对此,于芬也做了录音。

  体育界丑闻传言不断,却一直绝少爆出因经济腐败而受司法惩处的案件。在上述老教练看来,这是因为利益均沾格局已经形成,往往一个有问题的人就能绑架一个组织或体制。共谋之下,只会通过行政手段内部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具体的方法是,总局各中心会以奥运为周期进行权力调整。

  1997年,亚特兰大奥运会后,国家跳水队解散,于芬不再是副总教练。2001年,悉尼奥运会后,与清华队商定双注册制的原游泳中心主任石天曙离任,接任者正是现任主任李桦,也就是这一年,双注册制取消,清华队危机浮现。而1 0年中,周继红一直是国家队跳水队领队,根据10年不设总教练的国家队奖金分配方案,周继红一直享受总教练待遇。

  北京奥运会后的权力调整,刚刚拉开帷幕,11月18日,国家体育总局任命了新一批各中心副主任,更大的人事变动会陆续展开,目前因于芬而高度紧张的游泳中心会不会也发生一些变化?

  仍在等待体育总局监察局答复的于芬特别强调,她并非要和举国体制进行对抗,“我们支持举国体制,一定要把我们纳入这个体制,于芬、清华队就是在体制内的。国外就不是举国体制吗?但人家举全国之力,是不拘一格降人才。”于芬认为,自己进入国家队,实际上是代表清华“体教结合”模式的贡献和利益终于得到了国家队的尊重,是对举国体制的有益补充。

  “如果清华队的生存问题能解决,你还会继续为奖金问题申诉吗?”记者问。

  “当然,这是两码事。奖金问题不是为我一个人,而是为了中国体育界。”于芬毫不犹豫地说,“如果这事儿偃旗息鼓,不了了之,大家会觉得体育界的腐败黑幕真是永远碰不得!”

  本刊记者 宁 二 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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