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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再曝两新代领人身份 称有人想“把我赶出国”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2月02日14:02  南风窗

  11月17日下午,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召开新闻通气会,奥运会后体育界最为轰动的于芬事件在口水仗之外,终于再有实质进展。

  游泳中心认为,于芬的奖金总额没有“数百万”,仅26万余元。除一笔2万多元的奖金,通知于芬,但于芬不来领取外;其他奖金或由于芬自己领取,或由清华跳水队相关人员代领。同时,清华队司机吉勇证明没有代领于芬奖金一事,经笔迹鉴定,亦确定确系吉勇签名。

  此后的进展,愈发扑朔迷离。几位代领人皆以匿名接受媒体采访宣称自己领了于芬的奖金,并将钱交给了她。而吉勇也公开推翻了自己此前给于芬写下的证明。然而蹊跷的是,无论声称于芬涉嫌毁坏名誉和诬陷的游泳中心,还是自称清白的代领人,甚至于芬本人,目前也都没有申请司法部门的介入。

  引而不发

  于芬现时仍努力在体育总局内部走纪检程序。然而不直接诉诸司法的结果,是每当作为实名举报者的于芬透过媒体提出一个证据,过段时间,游泳中心便会在“总局监察局的协调”之下,针对她的说法给予反证。

  其中最大的争议点,是言出反复的清华队司机吉勇是否代领。

  “4月份监察局找我谈话,我听到其中几笔代领人都是吉勇,我第一时间给吉勇打电话,我说吉勇啊,你是不是给我代领过奖金,他说没有。”于芬便让吉勇发短信给他证明,收到短信后,于芬立刻转给了体育总局监察局纪检监察室主任阎利生。

  此后于芬又找到吉勇面谈,“吉勇说,游泳中心来调查,是复印材料,可签字真是我的,他们跟我说,别的你不要管,就看签名是不是你的。我一翻名单,教练于芬,领的是某某队员某某队员的,郭晶晶你曾带过,可那些张三李四,根本不是你的队员,这肯定有问题。我就说,这不是我签的字。

  做了录音的于芬随即请吉勇写了书面证明。如吉勇所言确凿,便可能存在这样的情况:游泳中心将一些运动员的教练错误地写成了于芬。如于芬声称自己没有拿过这些钱属实,那些原本该拿钱的教练又是否拿到了他们应得的奖金呢?然而日前吉勇却否认自己说过这些话。

  除了吉勇,于芬说清华大学还有另外两人涉及代领:李成伟和李容。

  生于1981年的李成伟现在是清华大学体育部的教员,他在八运会上严重受伤,然而1998年到清华附中就读后,经于芬调教,恢复训练,最终获得九运会双人跳台金牌。

  “李成伟是我的学生,我当面问他,2000年左右,你刚恢复训练,我不可能叫你去领奖金呀。他说他记不清了,如果他领了,一定会给我。我说,这事不是你说你领了而且给我了就能完的,如果你领了,没有我的委托,也没有给我,这涉嫌诈骗。我给你3天时间,你再想一想。后来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就是领了,也都给我了。”这些谈话,于芬同样做了录音。

  李容是清华跳水队的工作人员。于芬本来也想与他面谈代领的情况,但被李容拒绝了。“你有什么证据,法院在开庭之前,会转给我的,你不需要额外操心。”李容在短信中写道。

  于芬说,李容曾给她一张开户地在武汉的招商银行卡,金额13万元,是2000年悉尼奥运会伏明霞和郭晶晶取得金银牌,国家队发放的奖金。但于芬在监察局和其谈话时得知,国家队奖金是16.8万,而游泳中心则说,是18.030 5万,且存于开户北京的交通银行存折给了于芬。

  对此,于芬的质疑有二,一是她没有拿到过北京交通银行存折,而是开户地在武汉的招商银行卡,为何在北京的国家队发奖金,是发武汉的招商银行卡?二是金额不对,为何18万成了13万?

  这张武汉的招商银行卡显然是关键证据。于芬一直声称,湖北省奖励给她的悉尼奥运会50万元奖金都上交给了国家队,这张国家队发给她的13万元武汉银行卡,会不会正就是湖北省跳水队给她的奖金?但为什么50万变成了13万?如果这张卡确实是湖北省发放的,那么国家队应发给于芬的奖金去了哪里?

  这些可能涉嫌诈骗、贪污、挪用等犯罪的事实真相,只有通过司法调查程序方能有结果,但于芬仍是箭在弦上,引而不发,她担心有关部门会拿这几个代领人遮蔽更深的问题。

  8年隐忍

  于芬说,她从李容手里拿到13万元的武汉招商银行卡是在2001年。当时她就向时任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的陈希谈过想法。

  “我说,悉尼奥运会被拒之门外,说让我等,我也服从了,可是最后就给我十几万奖金,这算怎么回事啊?后来清华打电话给周继红,希望能把奥运会奖金清单拿出来,但周继红不予回答。”

  事实上,2000年1月,于芬作为伏明霞的教练还一同进入国家队,赴澳大利亚参加跳水世界杯,那时国家队大门并未向她关闭。

  “跳水世界杯,周继红是领队,要代所有队员填参赛表格,但伏明霞说以往都是她自己填,然后给于教练看,周继红觉得伏明霞耍大牌,就不高兴了。第二天早餐,她就说有的队员不听话等等。后来奥运会坚决不让我去,大概这是起点。”

  2000年3月,作为清华“体教结合”模式最直接的推动者,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陈希前往游泳中心,协商于芬随伏明霞进入国家队参加悉尼奥运会。当时游泳中心答复陈希,于芬不带双人,只带伏明霞的单人项目。“既然中心定了,我就服从。但一个星期之后,周继红出国回来,说于芬单人双人都不能带。”

  于芬自此与国家队无缘。虽然悉尼奥运会奖金只拿到13万,但当时她并未多说,也未找李容问明情况。“那时我想,我刚建队,刚有了像劳丽诗、周吕鑫这些有潜力的小运动员。如果大张旗鼓谈奖金,会不会让人觉得于芬弄清华队,就是为个人的名利?”

  2001年8月,北京21届世界大运会跳水比赛,清华队派出王睿竞逐女子跳台,单人赛教练是于芬,但双人赛要和国家队队员配对,于芬被排斥在教练名单外。与国家队协调未果,于芬不再妥协,王睿临时退出双人比赛,最终取得了单人冠军。

  就在两个月之后,对清华队的致命打击到来了。2001年10月,1998年3月游泳中心专为清华队而设的双注册制,被游泳中心取消,这成了清华队和于芬命运的转折。

  双注册制取消,使得注册在清华的队员不能再代表各省市参加国内各级别的比赛,注册在省市的队员也不能代表清华参赛。清华队与地方省市的关系一下紧张起来。这一年,后来获得雅典奥运会冠军的劳丽诗离开清华回到广东队。

  也就是在2001年后,清华队的小队员开始在大赛中出人头地,“体教结合”模式渐成正果。周继红作为国家队的领队,此时开始征调清华跳水队的几位队员去国家队集训。

  “悉尼奥运会之后,随着伏明霞、熊倪这些老队员退役,中国跳水队确实面临人才储备问题。”一位不愿公开姓名的资深跳水教练说。她介绍,2003年巴塞罗那世界游泳锦标赛,中国跳水队只获得8枚金牌中的3枚,特别是男子项目竟然被剃了光头。

  国家队需要后备人才进行集中训练,而主张“体教结合”模式的清华,又不愿意自己培养出的一批新秀放弃学业,到国家队接受“军事化管理”,矛盾由此加剧。

  “我到清华时,陈希明确告诉我,清华队员在高中之前原则上不休学集训,要一边学习一边训练,要不然就成专业队了,如果成了专业队,那么清华做实验就成了假的。”这批孩子当时大多10岁出头,还在读清华附小附中,而学习成绩都不错。

  后来清华提出,上午在清华学习,下午去游泳中心训练,晚上再赶回清华复习功课,清华可以派车,周六周日则全天去游泳中心,于芬说:“游泳中心没有意见,但周继红拒绝,说不可以,如果清华这样分开学习和训练,各个省都提要求,国家队怎么集中管理?”

  国家队从清华队直接上调运动员的计划就此搁置,而清华队参加各类国际比赛逐渐受到限制。2005年8月,土耳其世界大运会,清华上报的3人田亮、李成伟和教练于芬都被打回,中国队由郭晶晶领衔的人民大学队单独前往参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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