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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金之争恐成跳水梦之队噩梦 于芬计算方法错了?

  清华跳水队教练于芬与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的纠葛还在继续。昨日,自称冤枉的游泳中心首次公布了奖金发放的明细,声称于芬已领取个人奖金;于芬随即提出了质疑,称游泳中心出示的存折有问题。奖金之争看来还要继续,很难说这是于芬与游泳中心或是某个人之间的战争——但这样发展下去,恐怕要成为中国跳水“梦之队”经久难息的噩梦。

  [说法]

  于芬恐涉嫌诬陷

  账目显示,目前的形势对于于芬变得极为不利。游泳中心长期法律顾问邓群表示,账目清楚之后,如果周继红确实存在于芬举报的一些问题,需要由监察局移送检察院,再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监察局本身没有司法审判裁决权利。监察局如果做出初步调查周继红没问题,可以向于芬通知情况。而于芬由于缺乏证据支持,涉嫌侵犯名誉与诬陷。

  至于游泳中心为什么现在才公开账目,游泳中心主任李桦解释说:“游泳中心没有向社会公布账目的义务,于芬的这个要求事实上是不合理的,今天公布的也都是全部与于芬有关的账目。拖这么久是因为于芬举报之后,我们需要做相关的调查和核实,要找代领人,要去银行对账,要申请司法鉴定,需要一段时间。”

  游泳中心:于芬奖金没问题

  昨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正式就于芬奖金事件做出官方说明,认定于芬一共应获得261325.5元,而非上百万元。游泳中心还引用司法鉴定,证明代领是事实。

  之前于芬曾表示没有收到过任何一笔代领的奖金,并认为仅2000年奥运会的奖金就在百万之上。游泳中心在昨日的通气会上,对于芬的质疑进行了回应,并给出了此前曾否认代领奖金的代领人吉勇的笔迹司法鉴定书。此外,游泳中心还公布了《教练员奖金发放原则》,认为于芬除了奖金计算有效时间有误外,对于运动员以及自己身份的认定也有问题。

  随后游泳中心对发给于芬的奖金做了说明,从2000年至今于芬可获得的奖金一共可以分为四笔,一共261325.5元,包括:2007年世锦赛25343元,这笔奖金至今还没领取;2006年亚运会21469.5元,于芬本人已经领取;2000年悉尼奥运会180300.5元,已经由清华跳水队工作人员代领,形式为银行存折;其余奖金34208元,由其他四个人领取,形式为现金。同时,游泳中心公布了于芬18笔奖金的完全明细。

  于芬:存款数额方式矛盾

  昨日傍晚,于芬和她的律师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对游泳中心下午发布的说明提出了质疑。

  于芬现场拿出了一张湖北武汉的招商银行卡说:“我10年来只领取到过一张奖金卡,没有任何的存折,而且这张卡里的钱只有13万多元。”而游泳中心下午出示的存折凭证是交通银行北京分行的,有记者立刻拿出了游泳中心出示存款凭证的照片,上面还有于芬的签名。于芬看到后大为吃惊,对自己的名字也在上面更是直接否认有此一回事。从双方的描述中可以看出,2001年跳水队确实给于芬办理了一个存折,这个存折是2001年7月销户的。而于芬并没有看到这个存折,她只是在此后得到了一张招商银行的卡。

  对于吉勇的签字,于芬解释说:“吉勇告诉我,当时找他进行调查,只是说来调查他的这个名字是否是他签的,而并没有问他是在哪里签的,为什么签。而我手里有吉勇的书面和录音证据,表示他从来没有代我领取过这所谓的四笔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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