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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会展现中国20年反兴奋剂奋斗成果(2)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8月02日09:18  人民网-人民日报

  基于对兴奋剂问题严重性的认识,为应对兴奋剂对我国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威胁,中国奥委会在1989年确定了对兴奋剂问题实行“严令禁止、严格检查、严肃处理”的三严方针;为配合1990年中国举办亚运会,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建立了符合国际标准的兴奋剂检测实验室,并开始在国内实施兴奋剂检查;为适应反兴奋剂工作的需要,于1992年成立了中国奥委会反兴奋剂委员会,组织开展反兴奋剂教育并进一步加大兴奋剂检查的力度等。

  中国反兴奋剂的努力取得了成效。1998年曼谷亚运会、2000年悉尼奥运会、2002年釜山亚运会、2004年雅典奥运会、2006年多哈亚运会及这些年中国参加的其他大型国际赛事,中国体育代表团没发生一例兴奋剂违规事件。中国的反兴奋剂工作也受到国际社会的肯定和赞扬。

  同时,中国还一直参与国际反兴奋剂事务并发挥着积极作用。自1999年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成立起,中国一直作为亚洲地区的代表之一担任理事。应国际奥委会、世界反兴奋剂机构、亚奥理事会及相关的国际体育单项联合会的邀请,我国多次派代表参与奥运会、亚运会、单项世界锦标赛的反兴奋剂工作,并与多个国家进行合作交流,提升了反兴奋剂工作水平。

  严密措施打击兴奋剂

  在与兴奋剂的斗争中,中国已经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反兴奋剂法律法规体系,为反兴奋剂工作提供了较为充分的法律依据。1995年10月,经全国人大通过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一次将反对使用兴奋剂纳入国家法律范畴。1999年1月国家体育总局发布《关于严格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行为的规定(暂行)》,规范了对使用兴奋剂行为的处罚办法。

  2003年,中国签署《哥本哈根宣言》,承诺实施《世界反兴奋剂条例》。

  2004年3月国务院颁布实施《反兴奋剂条例》,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颁布实施专门的反对使用兴奋剂法律法规的国家之一,第一次把反兴奋剂从行业管理的层面上升到国家管理的层面。

  2006年8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反对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国际公约》,庄严承诺履行政府在反兴奋剂事务上的职责和义务,我国成为亚洲第一个签署公约的国家。在2007年2月的反兴奋剂公约第一次缔约国大会上,中国当选大会主席团副主席。自1985年至今,中国奥委会先后制订了40多个规范性文件,在我国反兴奋剂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中国将把在全国性体育社会团体注册的所有运动员都纳入兴奋剂检查的范围,涉及58个运动项目,包括奥运会的全部比赛项目,兴奋剂的检查数量逐年增加。从1990年中国开始实施兴奋剂检查以来,数量从当年的165例,到2001年以后的每年5000例左右,再到2006年的9424例。去年更是历史性地达到10238例,检查数量处于国际领先地位,还于1998年领先其他国家在体能类项目中实施了血检。赛外检查的比例也逐步提高,1991年中国和国际奥委会同步开始进行赛外检查,赛外检查所占检查总数的比例为16.7%,2007年这一数字达到74%,高于国际平均60%的赛外检查比例。检查数量不断上升的同时阳性率却不断下降,从最初的1.8%到目前的0.4%左右,大大低于去年国际上1.97%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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