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兵团限令如可笑的惊喜 这举措是挽救还是毁灭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06日15:18  体坛周报

  国际乒联总是让人“惊喜”不断,就好比最近公布的“海外兵团限制令”,就是这样一个可笑的惊喜。惊喜在于国际乒联和部分国家协会终于认识到了国际乒坛现在的发展状况,而可笑在于,国际乒联竟在中国一家独大这样的格局已经形成之后,才缓慢的意识到这样的状态对乒乓球运动发展所造成的伤害。

  以本届广州世乒赛为例,在女团比赛中,你能辨别出哪支队才是中国队吗?噢,不,应该是有多少队的运动员全部是中国人。中国队当然是其中之一,另外还有中国香港、新加坡、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同时,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的主教练也全部是前中国队运动员。在女团比赛参赛的81支队伍中,有19支有前中国选手,在312名运动员中有43人是前中国运动员。同样,在男子比赛中,104支队伍中有14支有前中国选手,在415名运动员中有26人。

  在这样的比赛中,你甚至分辨不出谁在代表哪个国家比赛。好比女团奥地利对美国的比赛,李嬙冰对高军, 刘佳对王晨,这到底是世界锦标赛还是中国国家锦标赛?基于这个看法,瑞士和丹麦提出的提高更换国籍运动员在国际比赛中的报名资格审查规格的想法是好的,可问题是,为什么国际乒联在允许运动员更换国籍之后才决定取消这一决定?过去,所有的国家都希望能够在少费力的情况下提高水平,引进高水平运动员,特别是中国运动员,自然是一个简单易行的方法,因为可以节省培养年轻运动员的费用,同时降低风险。于是,大量的前中国选手出现在国际赛场,而国际乒联一言不发,直到现在,他们终于良心发现了?于是就有了新的报名资格管理条例修改案:

  3.8.7 代表新协会参加国际乒联国际正式比赛的运动员需通过新协会向国际乒联注册;

  3.8.7.1 运动员需在以往比赛中从未代表新协会参加过比赛;

  3.8.7.1.1 注册时小于15岁的运动员3年后才可代表新协会参加国际比赛;

  3.8.7.1.2 注册时小于18岁大于15岁的运动员5年后才可代表新协会参加国际比赛;

  3.8.7.1.3 注册时小于21岁大于18岁的运动员7年后才可代表新协会参加国际比赛;

  3.8.7.2 注册时大于21岁的运动员不可代表新协会参加国际比赛

  新条例在由近50名代表组成的会议上讨论是否通过。当然,比起在由所有会员国参与的全会上来讨论通过,说服这50个在主席沙拉拉控制之下的代表自然要容易许多。因为,还是有很多国家希望通过直接引进高水平运动员来提高成绩的。国际乒联希望通过此提案的主要原因在于,近年来欧洲和西方国家基本没有出现能够和中国选手匹敌的年轻新秀,这些国家也没有计划去培养年轻选手,却把重点放在如何引进中国选手上。多年后,国际乒联终于意识到这个错误,通过小球换大球和11分制来限制中国选手。然而,为时已晚,改变规则还是没能够限制中国选手一枝独秀。

  其实一开始,体育比赛的规则就像一个孤岛一样无人能及,哪怕它是错误的。但是逐渐,体育规则也需要尊重社会伦理。一个著名的案例就是博斯曼法案,自此之后,俱乐部就逐步失去了对运动员的完全控制。同样如此,如果一个得到了新护照的乒乓球运动员不想遵照条例等待3到7年后才能参加国际比赛,他完全可以按照民法或劳工管理标准,认定自己作为职业选手,从而控告国际乒联直到后者取消这一规定。还有一个问题,在于国际乒联、各国协会以及运动员本身都没有关心过的以个人名义参加比赛。网球选手参加国际比赛是以个人进行的,不需要国家的支持,而乒乓球选手则需要通过国家或者协会报名,换句话说,乒乓球选手都是自己国家或者协会的“囚犯”。乒乓球运动还活在过去,运动员没有任何的劳工权利。当有选手开始抗争这样的管理规定时,这有可能会变成一个新的开始,国际乒联将不得不遵从凌驾于其管理条例之上的法律的判决。

  现在,国际乒联虽然通过了这一新条例,但是事情发展的方向可能并不会如他们所愿。也许这一出于挽救乒乓球运动的新条例会一点一点毁掉乒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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